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的预备通知》的通知

各区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各有关单位:

现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的预备通知》(农办市〔2018〕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相关单位参展,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区农委、各有关单位遴选一批农业新技术和新产品、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农村创业创新的新业态、新主体和新农民“双创”新典型、新农村建设新成果,于2018年8月23日前报送市农委市场信息处。申报材料纸质版(盖章)一式二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wscxxc@163.com。

二、申报材料包括:参加展览展示的社会主体填写参展申报表,利用公共推介平台推介的参展主体填写使用申报表,申办同期活动的社会主体填写同期活动申报表。

三、我委对各区农委、有关单位报送材料进行遴选后,确定我市参展申报单位。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的预备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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