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金山区2011年地方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
金山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建设金山区蔬菜工厂育苗设施和产后贮藏中心项目的请示》(金农委字[2011]2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申报的金山区蔬菜工厂化育苗设施项目和产后贮藏中心项目列入2011年地方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金山区蔬菜工厂化育苗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0000平方米育苗玻璃温室及相关附属设施(详见附件1);金山区地产蔬菜产后贮藏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6320立方米冷库及相关附属设施(详见附件2)。
二、建设单位
金山区蔬菜工厂化育苗设施项目和金山区地产蔬菜产后贮藏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均为金山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金山区蔬菜工厂化育苗设施项目建设地点在金山区廊下镇中民村;金山区地产蔬菜产后贮藏中心项目建设地点在廊下镇万春村。
四、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金山区蔬菜工厂化育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00万元,区财政补贴2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400万元;金山区地产蔬菜产后贮藏中心项目总投资为96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400万元,区财政补贴8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48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以上项目市级财政补贴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请你委指导、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会同区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验收报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
此复。
附件:1、金山区蔬菜工厂化育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构成及资金明细表;
2、金山区地产蔬菜产后贮藏中心项目建设内容构成及资金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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