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和《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沪委发〔2018〕35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市继续大力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扎实有序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进一步优化资金任务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为重点,持续抓好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重点任务,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培训与教育并举,引进培育与就地培养并重,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补助对象

根据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共2360人,包括经营管理型(农业经理人)80人,经营管理型50人,专业生产型955人,技能服务型643人,技能服务型(拖拉机和收割机驾驶员)632人,开展高素质农民典型宣传。

三、补助标准

(一)经营管理型(农业经理人)培育:按人均10000元补助标准,80人,合计补助80万元。

(二)经营管理型培育:按人均3000元补助标准,50人,合计补助15万元。

(三)专业生产型培育:按人均1000元补助标准,955人,合计补助95.5万元。

(四)技能服务型培育:按人均1000元补助标准,643人,合计补助64.3万元。

(五)技能服务型(拖拉机和收割机驾驶员)培育:按人均1500元补助标准,632人,合计补助94.8万元。

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共2360人,合计补助资金349.6万元,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国库直拨给各项目实施区和实施单位,其中1220人列入我市乡村振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育经费可用于培训全过程培育,包括需求调研、农民课堂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建设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教师授课费用、信息化手段、认定管理和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遴选培育对象。各区要紧密围绕产业需求导向,紧密围绕稳粮保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

(二)分层分类精准培育。各区要深入开展摸底调研,摸清当地主导特色产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对从业者知识和技术技能的要求,掌握农民对培训内容形式的需求,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匹配,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根据人才发展和产业主线需求,分层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市级重点抓好示范性、农业经理人和师资培训,区级重点抓好区域共性技能培训、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和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要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丰富完善培育手段。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新形式新要求,把线上培训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的重要形式,组织学员登录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全国统开的通用类课程,提升培训效率。强化线上学习的过程管理、支持服务和学习效果考核,确保线上培训质量效果。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在目标、内容、环节、要求上的衔接方法,进一步加强线下实习实训的效果。举办高素质农民技能竞赛,以赛代训、丰富培训方式,营造农村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探索与教委、妇联、共青团、科协等部门组织联合培训。

(四)重点聚焦主要任务。各区按照产业(如水稻、蔬菜)、对象(如农业经理人、高素质女农民、家庭农场主)开设专题班不少于培训总班次的80%。围绕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开展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围绕畜牧和水产养殖,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促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大力开展金融担保知识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金融扶持力度。普及绿色种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技术、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和两个“三品一标”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农业全产业链质量效益。开展电商、直播等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民主播。大力普及三农政策,推动乡村振兴进课堂,培养一批乡村建设、乡村规划和乡村治理人才。遴选有意愿的农民,探索开展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等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以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帮助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培养一批创业创新人才。积极推进我市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人才振兴,逐步为每区培养100-200名产业发展带头人。在重点地区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培训“暖心行动”,帮助退捕渔民掌握一技之长,实现转产就业。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进一步提高作业水平,减少机收损失。根据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监测指标体系要求,结合产业特色和区域特点,指导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规划,精准做好培育工作。

(五)完善培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高素质农民培育主力军作用,统筹用好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教育资源,鼓励各级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为高素质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市场主体建设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教育培训场所,为高素质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通过遴选一批高水平名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拓展一批兼职师资,打造一支农民教育培训优秀师资队伍。针对我市农民学习特点,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因地制宜开发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和多媒体教材。

(六)提升农民教育水平。提升农民学历和科学文化素质,实施好百万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计划,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参与高职扩招,支持有条件的区出台农民学生减免学费的相关政策。用好我市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百所优质校资源,鼓励培育任务向优质校倾斜,充分发挥优质校的示范带动作用,集聚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培育工作。依托科技特派团、科技小院等模式引导涉农高等院校下沉服务,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引导和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因地制宜举办高素质女农民专题培训班和青年农民专题培训班。

(七)加强政策服务功能。各区要积极探索,完善教育培训、技术推广、经营服务、创业支持等方面政策,促进高素质农民发展壮大。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区开展农民个人信用担保贷款。扶持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支持广大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项目推介和技术技能比赛,让参训农民跨省区交流,拓展理念视野。支持农民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导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通过农业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等途径,每年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鼓励各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引导高素质农民增强力争上游、务农光荣的思想观念。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高素质农民培育作为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用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强化技术技能实训实践。各项目实施区农业农村委和实施单位要立足区域位置和产业发展,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研,认真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要求,严格落实行政主管第一课制度,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主动加强与教委、妇联、共青团、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开展绩效考评。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认真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强化项目全程监管,对项目实施情况实行全过程绩效考评。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监管,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通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机构、师资和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鼓励各区利用该平台开展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监测,重点聚焦农民收入,产业规模发展等内容。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各区要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资金使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做到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市农业农村委将通过电话抽查以及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估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培训对象满意度测评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项目实施区和实施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绩效评估结果与下一年度的资金分配挂钩。

(三)加强典型宣传。要注重选树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今年继续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遴选资助活动。各项目实施区和实施单位要加强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请各项目实施区和实施单位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方案,11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

附件:2022年上海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指标与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4月23日

联系人:曹云            电话:23113065

附件:

2022年上海市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任务指标与资金分配表

序号

实施单位

 

经营

管理(人)

补助标准

(元/人)

农业

经理人

(人)

补助标准

(元/人)

专业

生产型

(人)

技能

服务型

(人)

补助标准

(元/人)

拖拉机、收割机

驾驶员

(人)

补助标准

(元/人)

 

补助

合计

(万元)

1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

100

100

1000

100

1500

35

2

闵行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

/

/

/

25

1500

3.75

3

嘉定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

97

53

1000

35

1500

20.25

4

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

80

/

1000

42

1500

14.3

5

奉贤农业农村委员会

50

3000

/

/

200

190

1000

45

1500

60.75

6

松江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

88

/

1000

125

1500

27.55

7

金山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

100

150

1000

60

1500

34

8

青浦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

100

30

1000

60

1500

22

9

崇明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

190

120

1000

140

1500

52

10

上海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

80

10000

/

/

/

/

/

80













  

50


80


955

643


632


3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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