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在海南崖州湾科技城建立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崖州湾种质资源中心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科技化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296号
发布日期:
2021-11-02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
你中心《关于在海南崖州湾科技城建立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崖州湾种质资源中心的请示》(沪农基〔2021〕10号)收悉。为加强种质资源收集、引进和品种创新,促进种业国内外合作,推进种源农业发展,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在海南崖州湾科技城建立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崖州湾种质资源中心。作为新型研发机构,请按上海市和海南省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你中心作为崖州湾种质资源中心的举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建立管理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崖州湾种质资源中心的管理和指导,保障崖州湾种质资源中心健康持续发展。
请将进展情况报我委和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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