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9号)和《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沪委发〔2018〕35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市继续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职业技能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促进农民就业和持续增收,全面提升都市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现就做好2021年我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乡村振兴,人才为先。围绕我市乡村振兴战略,以高素质农民培育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立足产业、机制创新的原则,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为增强大都市乡村发展动力提供人才支撑,切实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以实现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为重点,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650人,培育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为30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1000元/人,补助资金从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养专项中列支。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教司下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等信息化手段,精准遴选培育学员,创新培训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二)实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种养能手、农村创业创新者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为重点,按产业特点和实际需求,探索开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新兴业态农民农业类技能培训,形成针对性的课件教案并组织实施,使培训对象熟练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提升其管理能力和技能水平。

(三)推进行业示范性培训。充分依托种植业、蔬菜、畜牧兽医、水产、农机行业技术优势,分行业、分区域,实现市、区联动,开展行业示范培训,鼓励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对象自愿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认定)考核,推动行业示范培训和各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衔接。

(四)开展农业单项引导性技术培训。开展单项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实用农业科学知识普及、农业转基因科普、农村财会基础知识和农业防灾减灾等为主要内容。培训方式以知识普及、辅导讲座、远程教育、现场技术指导等为主,使培训对象思想道德素质、农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素养得到提高。

(五)强化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依托本市农业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业大户等农业从业人员,参加水稻、蔬菜、农机、水产、西甜瓜等方面的技能培训。组织蔬菜、西甜瓜、农机、农业休闲旅游等技能项目教材编写,开展农民生产技能与考核鉴定(认定)相衔接的培训,提高技能考核鉴定(认定)合格率,严格把好出口关。在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稻、西甜瓜、蔬菜、食用菌等行业培养一批农民首席技师,带动农民整体技能水平提升。

(六)举办新型职业农民行业技能竞赛。以区和行业为单位,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种植业、蔬菜、畜牧兽医、水产和农机行业新型职业农民技能竞赛。开展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上海地区选拔赛,充分发挥好技能大赛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为我市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创新创业搭好桥、铺好路。

 三、工作要求

(一)精准遴选培训对象。以区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前开展培训需求摸底调研,建立健全农民教育培训对象库,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三年轮训计划。根据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重点聚焦四类人:一是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二是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种养加能手;三是以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为主体的农村创业创新者;四是以村“两委”成员、乡村规划师、农民体育带头人等为主体的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

(二)拓展培训方式方法。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式新要求,把线上培训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要形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组织发动各类专家和广大农民下载使用,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线上指导服务,组织农民学习线上全国统开的通用类课程。以党史学习教育、政策文件宣讲、绿色发展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等主题为学员量身打造一批精品在线课程,提升培训效率。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综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线上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教材,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新兴业态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市级重点组织实施农业经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示范培训和师资培训。各区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统筹开展各类农民培训。培训任务重点向我市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倾斜。

(三)强化培训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教育培训主体力量作用,统筹利用好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开放大学等我市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资源,开展面向农民的学历教育,培养高层次乡村振兴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农业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发挥科技优势,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田间学校培训基地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践。鼓励各区聚集更多优质资源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推广、应用和转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支持。探索对新型职业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农政策倾斜。鼓励各区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职保缴金补贴政策,提高农民参保数量。支持农民参加农业创新创业等各类大赛,对获得市级以上大赛的获奖者,鼓励各区给予项目资金支持。鼓励各区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举办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对接洽谈,落实金融支农政策。加大农民首席技师培养力度,支持农民首席技师在农机、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稻、瓜果、果蔬和食用菌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鼓励各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增强力争上游、务农光荣的思想观念。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和要求。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委要及时沟通,各有关单位、各协作单位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合力推进,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工作监管。各区和实施单位要严格做到当年培训任务当年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我委将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教司下达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通过定期督导培训进度、年底现场培训验收,抽机电话抽查以及委托第三方等方式方法进行培训工作绩效考核,重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培训对象满意度测评等情况。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各区要及时调整或整改。

(三)加强典型宣传。各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树立高素质农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要总结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面临困难和存在问题,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我委。

附件:2021年上海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任务表(各区)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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