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并编制了《上海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试点方案》。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启动实施生态循环示范创建工作,并于2019年7月31前报送示范创建申请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 上海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试点方案

        2.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标准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

附件1

上海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试点方案

(2019-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上海市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精神,确保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本市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到2022年,全市创建2个整建制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简称示范区),建设1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简称示范镇),打造10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探索在不同类型生产主体之间形成互惠互利、协同发展的合作共赢模式,形成生态循环农业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一)聚焦重点,分层推进。重点围绕“产业融合、生产清洁、资源循环、产品绿色、提质增效”的创建目标,推进示范创建活动。示范区、示范镇、示范基地创建应分层推进,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相协调,具有都市农业特色的生态农业大、中、小循环。

(二)统筹规划,打造标杆。示范区、示范镇应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产业布局、技术模式、科技支撑、服务设施和配套政策,实现产业之间种养平衡、循环发展和有机耦合,加快建立绿色农业产业体系。示范基地创建应与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集中打造标杆型示范基地。

(三)严格标准,鼓励创新。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应制定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制度体系,明确示范创建目标和标准,量化相关指标;工作推进应以目标为导向,鼓励区、镇、村以及相关经营主体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探索生态循环农业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启动整建制示范区建设。以行政区为单位,统筹农业“三区”规划布局,整体打造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休闲相协调的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和生产经营体系,形成生态农业区域大循环。全市创建2个示范区,2019年全部启动。

(二)推进示范镇创建。以镇为实施单位,以资源循环利用为主线、经营主体培育为抓手、产业模式构建为核心,构建具有镇域特色,与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的生态循环农业产业体系,形成农业生态镇域中循环。全市创建10个示范镇,2019年启动5个。

(三)推进示范基地创建。依托各类现代农业新型经营组织,以美丽牧场、绿色菜园、绿色果园、生态健康水产养殖场等为主体内容,打造一批自然共生、和谐发展的绿色田园,形成生产基地间互惠合作的基地小循环。全市创建100个示范基地,2019年启动28个。

四、创建内容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内容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

(一)产业融合。产业之间实现布局平衡、循环发展,形成粮菜统筹、种养一体、产业融合发展格局,统筹布局农业废弃物的收集、处理、配送等配套服务设施,构建大中小循环利用体系。

(二)生产清洁。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适用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健全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等回收处置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环境质量。

(三)资源循环。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以“资源—废弃物—再生资源”为核心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得到广泛应用,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果树枝条、尾菜、菌渣等能有效循环利用。

(四)产品绿色。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农业标准体系完善,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明显提高,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高位,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现全覆盖。

(五)提质增效。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营销体系,主要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率显著提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取得较大成效,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建立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队伍和制度体系。各区要认真制定本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做好顶层设计和时间安排。协调多方力量和各方资源,共同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

(二)规范项目管理。市农业农村委定期发布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项目申报通知,各区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委组织项目评审,评审通过后发布创建通知;项目创建完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委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各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好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相关工作,创建工作应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三)强化资金保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优先保障示范区、示范镇创建工作,并对建成的示范基地予以奖励。各区要统筹好都市现代农业、科技兴农等项目及农机补贴等资金安排,向生态循环农业倾斜。

附件2

整建制示范区创建标准

序号

创建标准

1

区政府成立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领导小组,形成政府领导挂帅、农业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创建工作机制;

2

区政府制定整建制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实施方案,做好顶层设计,建立政策补偿和财政扶持机制,建立健全生态循环农业制度体系;

3

“区、镇、村”三级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工作队伍健全;

4

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加大科技攻关,创新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5

示范区创建与农业“三区”建设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协同推进;

6

全区农业产业应特色突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田园整洁,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有机衔接、相得益彰;

7

绿色生产、清洁生产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业环境指标持续改善,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操作规程(试行)》要求,50%以上养殖面积完成尾水治理工作;

8

全面推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绿色食品认证比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业经营效益凸显;

9

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基本实现全面回收;

10

农业产业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生态资源优势明显,产业间实现种养平衡、循环发展和有机耦合;

11

农业观光功能进一步拓展,组织开展以“美丽田园”为特色的休闲农业精品项目示范行动,推动农业与第三产业融合发展;

12

农业规模化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化率达90%以上。

示范镇创建标准

创建要求

创建标准

组织有力

1.镇政府要重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工作,做到组织保障到位、工作推进有力、工作队伍健全;

2.镇政府应制定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实施方案、做好总体规划,与蔬菜生产保护镇、粮食生产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等有机结合;

3.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镇创建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创新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及工作方式;

产业融合

4.示范镇创建与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协同推进,确保田园整洁、乡村美丽、生态宜居;

5.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绿色生产能力大幅提升;

6.主导产业生态资源优势明显,产业间实现种养平衡、循环发展和有机耦合;

7.农业组织化率达90%以上;

8.农业观光功能进一步拓展,组织开展以“美丽田园”为特色的休闲农业精品项目示范行动,推动农业与第三产业融合发展;

生产清洁

9.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使用量减少25%以上;

10.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率达100%;

1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5%以上;

12.主导产业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率达80%以上;

13.耕地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14.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无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15.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率100%;

资源循环

1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17.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无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18.果树枝条、尾菜、菌渣等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产品绿色

19.全面执行上海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范,主要种植业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40%以上;

20.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21.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覆盖;

2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明显提升

提质增效

23.绿色农产品构建“线上+线下”的销售模式,形成稳定的销售渠道,实现优质优价;

24.扶持壮大1-2个绿色农产品企业品牌;

25.农业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示范基地创建标准

创建要求

创建标准

融合发展

1.由镇、村、企业(合作社)组成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工作小组,负责多家生产主体之间工作协调,共同推进生产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2.制定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3.示范基地创建与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协同推进,确保田园整洁、乡村美丽、生态宜居;

生产清洁

4.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使用量减少30%以上;

5.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率达100%;

6.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达100%;

7.无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发生;

资源循环

8.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9.粮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100%,无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10.果树枝条、尾菜、菌渣等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产品绿色

11.全面执行上海市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范,主要种植业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50%;

12.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

1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覆盖;

提质增效

14.主要农产品品牌化销售率达90%以上;

15.主要农产品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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