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农业学报》等4本期刊办理主管单位变更手续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科技化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9〕43号
发布日期:
2019-02-1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期刊;变更;批复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你单位沪农科〔2018〕61号文收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沪委〔2018〕867号),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已正式更名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现同意《上海农业学报》、《上海农业科技》、《上海蔬菜》、《食用菌》等4本期刊的主管单位由原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变更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其它登记项目不变。
请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办理变更手续。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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