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科技化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5〕22号
发布日期:
2015-02-0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食用菌;监测;质量安全;批复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你院上报的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已获农业部批复同意,现将《农业部关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发〔2014〕231号)转发给你单位,请按照批复内容,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依法合规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并及时发挥效益。
同时,按照农业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上及时填报初步设计和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信息,项目单位的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农业部关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