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浦东新区农发局,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农办科[2004]55号《关于申报2005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精神,现就上海市2005年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5年2月底前通过鉴定的部、市级丰收计划项目或具有较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推广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材料清单:(1)申报书;(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3)项目工作总结与技术总结;(4)成果鉴定证书;(5)乡镇以上农业或统计部门成果应用证明(至少3个乡镇,项目实施少于3个乡镇的,以实际实施乡镇数计);(6)经济效益报告(含计算过程);(7)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等。除完成人签字外,上述材料均须打印,其中第(1)、(2)、(4)、(5)项材料须使用统一格式。
    2、申报书及相应附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申报书另附12份。

    三、受理截止日期

    2005年3月18日(星期五)下午五时整。

    四、其它事项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农委科技处(大沽路100号3014室)
    联系电话:23113053
    联系人:史明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书
    附件2: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附件3:成果应用证明
    附件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上海市评选小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O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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