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嘉定梅山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289号
发布日期:
2021-11-0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嘉定梅山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请示》(嘉农委发〔2021〕32 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
一、建设主体:上海市嘉定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主要建设内容:
1. 微型挖机(洋马牌)、生猪生产基地发酵床改造、屠宰测定室制冷设施、屠宰及产品测定室升级改造、肉产品测定设施设备等;
2. 嘉定梅山猪文化馆、宣传视频制作、P3大型宣传屏、生产管理及监控系统升级、线上直播推介、线下产品推介、产品销售专卖店、产品包装、新产品开发、农产品生产监管及营销等可追溯平台、维权打假活动等;
3. 芽孢益生菌生态喂饲技术推广等;
4. 生产技术、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监管培训与交流,产品参展等;
5. 审价、审计等。
三、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4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4万元,建设主体自筹41.5万元。
请你区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从严加强资金监管,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使用,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需公开招标的,应抓紧开展公开招标。
特此批复。
附件:项目投资估算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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