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崇明金瓜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1〕291号
发布日期:
2021-11-0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崇明金瓜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请示》(沪崇农发〔2021〕9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2021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
一、建设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崇明金瓜种源基地建设;
(二)崇明金瓜保鲜贮藏库设施设备改造;
(三)建立健全产业标准体系;
(四)崇明金瓜文化展示厅建设、宣传视频制作、品牌推广等。
三、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中央财政资金304万元。
请你区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要求和绩效目标,规范组织项目实施,从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切实发挥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项目投资估算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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