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委员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通知》(农办质〔2013〕28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做好我市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百日行动”重点
当前正值加强秋熟作物田间管理的关键时期,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经营使用也逐渐进入高峰期,各区县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围绕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和“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管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分工,突出重点,对农药、肥料、种子等农资产品加强监督抽查,对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和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测,确保农民用上质优安全的农资产品。
二、突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各区县要对辖区内的农药、肥料生产企业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对往年有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企业要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车间、仓库(原料库与成品库)及生产记录,从生产源头上加强农资产品监管,杜绝假劣、违禁农业投入品流入市场。要切实加强农资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管,通过拉网式检查,全面摸排案件线索。对进货渠道把关不严,未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的经营单位要重点检查。
(二)加大农资质量抽检力度。要在保质保量完成市农委下达的农资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加大农资产品抽检力度,特别是“三夏”时期使用量大的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对质量不合格农资产品,彻查源头,严肃查处;发布预警公告,严防假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三夏”生产顺利进行。
(三)加大蔬菜生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夏季是蔬菜消费的高峰期,也是病虫害的高发期。要把蔬菜病虫防治用药整治作为“夏季百日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对承包大户、生产基地和合作社等从外地带进、购进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情况,要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防违禁农业投入品进入蔬菜生产领域。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强化信息沟通,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提高农资监管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要依法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药及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涉及跨区域的案件,要及时按照《农资打假省际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要求,发送协查通报,上报案件信息,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
三、加强指导,处理好群众投诉举报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宣传培训,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投诉举报,调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对农民的投诉举报问题要及时、迅速、妥当处理,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切实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四、认真总结,强化行动信息报送
各区县在“夏季百日行动”中,要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县于7、8、9月24日前,报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和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9月22日前报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总结。
附件:1.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
2.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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