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3年本市“两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

2013年本市“两会”、春节将至,为保障会议和春节期间本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确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各区县农委要切实增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本市“两会”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加强风险排查,保障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区县农委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危害因子、重点环节,全面开展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及时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风险隐患。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检查力度,重点排查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车间和仓库,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添加禁用物质行为。要开展农业生产环节用药检查,重点检查畜禽、水产养殖和蔬菜、水果种植环节用药情况,严密防范使用禁用物质的行为。

三、严格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各区县农委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防控力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能力。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安全生产消费。各区县农委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采取治理整顿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督促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消费常识,积极引导生产消费,努力营造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销售,保障城乡居民节日期间安全消费。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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