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上海市品牌农产品网上宣传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

    为提升品牌农产品品牌认知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组织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在中国农业网上展厅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农质安函[2010]65号)(见附件1)要求,请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抓紧组织和指导有关获证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产品信息上网工作,上网信息由获证单位按格式要求自行上传,各单位上传的信息要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同时,今年是本中心成立10周年。届时,中心将编辑并印发《上海市认证农产品企业汇编》予以宣传,望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本中心要求(见附件2、附件3),认真组织辖区内已获认证企业编写宣传材料,并请于2010年7月20日前汇总后报至本中心标志标准部。

    联系人:高宏巍 ;
    联系电话:52163413 ,15921561897 ;   
    传真:52163420 ;   电子邮箱:ghw-998@163.com 。

    附件1《关于组织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在中国农业网上展厅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农质安函[2010]65号)
    附件2关于加强对上海市品牌农产品宣传的通知
    附件3认证企业信息汇总表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关于组织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在中国农业网上展厅开展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农质安函[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局、总站、办公室),各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

    为了展示农产品成果,推动农产品贸易,2003年以来,农业部建立了中国农业网上展厅公益性平台,通过网络推介服务,为树立企业形象、打造优质产品品牌和搞活农产品市场流通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金农工程项目实施,中国农业网上展厅增设了中、英、日、韩、俄等多语种的服务版面,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完善服务功能。中国农业网上展厅共设十四个栏目:即国家级龙头企业展厅、地方龙头企业展厅、无公害农产品展厅、地理标志农产品展厅、绿色食品展厅、有机食品展厅、名优产品展厅、一村一品展厅、农民专业合作社展厅、乡镇企业展厅、农资企业展厅、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展厅、地方展馆、专业展馆。为充分发挥中国农业网上展厅的作用,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市场影响力,请各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抓紧组织和指导有关获证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产品信息上网工作。上网信息由获证单位按格式要求自行上传,农业部信息中心负责相关审核工作。各单位上传的信息要求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并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

    附件Ⅰ:中国农业网上展厅信息上网注册流程、填报方式及要求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Ⅰ

中国农业网上展厅信息上网注册流程、填报方式及要求

    一、注册流程:

    1、用户在网上展厅发布企业和产品信息时,需登录网站进行注册。网址:http://wszt.agri.gov.cn。

    2、登录后进入网上展厅首页面,点击“企业申报”图标直接进入注册二级页面填报注册信息。

    3、进入网上展厅会员中心,选择会员类型,填报企业及产品信息。

    二、填报方式

    1、注册成功后,请按企业信息申报表要求如实填报以下内容:企业名称、部门概况(具体内容要求:不超过500个汉字。主要介绍企业经营范围、主要业务、规模、认证或获奖情况等)、所在行业、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所在地、通讯地址、邮编、法人代表、业务联系人、业务电话、传真、E-mail、网址、手机、宣传图片(必须上传一张宣传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 要求jpg 或gif格式,图片名称使用英文或数字)、营业执照编号、是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否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信息填报单位。

    2、企业信息申报表提交后,请继续按农产品信息。申报表要求如实填报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介绍(内容要求:不超过500个汉字,主要介绍产品特点、品质、功能、生产规模、市场情况等)、产品类别、优质产品类型(是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及编号、是否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及证书编号)、产品图片(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 要求jpg 或gif格式,图片名称使用英文或数字)、产品规格。

    3、视频信息上传要求:

    企业和产品视频上传不超过100M,WMV格式。

    三、技术支持

    在上网注册及发布信息中遇到问题,请与农业部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宏   李婷婷
    联系电话:010-59192292、59191592
    电子邮箱:yytgc@agri.gov.cn


附件2

关于加强对上海市品牌农产品宣传的通知

各品牌农产品相关生产企业:

    为提升上海品牌农产品品牌认知度,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认证农产品消费,本中心与《上海农村经济》编辑部经讨论决定,在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上海农村经济》杂志开设品牌农产品专栏,加大对上海品牌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希望各品牌农产品相关生产企业认真组织编写好企业及产品的宣传材料并报送至本中心,由本中心核稿后统一组织免费刊登。

    企业宣传材料包括:
    1、500字左右的企业及主要产品介绍(例文见附件1)。
    2、至少2张数码照片(1张产品实物照片、1张产品典型包装照片),多提供亦可。
    3、填写1张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附件Ⅰ企业及主要产品的例文介绍
    附件Ⅱ 企业信息登记表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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