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蔬菜园艺场监管及标志使用实施方案

    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是一个新的探索,为了达到预期效果,有必要针对通过整体认证园艺场的后续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用标规范性等方面,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和统一用标规范并有效实施,从而达到保障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规范用标的目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完善认证后的分级监管制度并有效实施

    建立并逐步完善认证产品的分级监管制度。主要分园艺场、镇、区、市(不定期检查)四级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和对生产过程进行检查,检测和检查的力度和频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如用药高峰期、产品敏感期、特殊供应期等)。具体实施如下:

    1. 对园艺场的蔬菜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园艺场自检:园艺场对上市蔬菜的质量安全负责,由园艺场内检员对每批上市的产品进行自检,主要查上市产品是否存在被禁用农药污染的情况、是否处在用药安全间隔期,并有相应记录证明,确保上市蔬菜的质量安全。

    镇速检:园艺场所在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园艺场出场的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检测范围需100%覆盖到所辖区域内实施整体认证的所有园艺场;检测总量为全年对每个园艺场每个蔬菜产品的一个上市周期,至少进行一次检测,并留有记录备查。对于速检中出现的不合格或者怀疑有问题的产品应及时送区食用农产品检测中心进行定性定量检测分析。

    区抽检:由浦东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安排浦东新区食用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对园艺场的上市蔬菜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范围需100%覆盖到所辖区域内实施整体认证的所有园艺场;检测频次为每月一次,并留有记录备查;检测总量为在一年之内覆盖所有的蔬菜大类,每一蔬菜大类不少于按开根号确定的抽样数量,每年10月底前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上报一次抽查汇总结果,若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及时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告。

    市飞检(不定期抽检):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安排市级无公害农产品委托检测机构对园艺场的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检测范围100%覆盖到实施整体认证的所有园艺场;检测频次为1~2次/年(尽量选择每年用药高峰期时抽检),检测量为每个蔬菜大类至少抽到一个样品。

    按上述方法抽样,市、区两级每年的抽样量之和将约占整体认证蔬菜产品总量的11%,三年的总抽样检测率将达到33%,满足并超过了目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下达的抽检比例每年10%的要求。

    2. 对于园艺场生产过程的现场监督检查

    园艺场自查。园艺场应对内部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有效性负责,园艺场的内检员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内部自查,自查记录应保留备查,每年10月底前向区里上报一次自查结果(自查表见附件1)。

    区普查。浦东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组织有资质的监管员对辖区内的园艺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范围100%覆盖到实施整体认证的所有园艺场;检查频次为每年每个园艺场1次,检查记录留档备查。每年10月底前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上报一次普查结果(检查表见附件2)。

    市抽查(不定期检查)。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组织有资质的监管员对各园艺场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范围100%覆盖到实施整体认证的所有园艺场;检查覆盖面每年不少于1/3的园艺场(尽量选择每年生产旺季时飞检),检查记录留档备查,每年汇总一次检查结果。

    二、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并有效实施

    1、每年年初由浦东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为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蔬菜园艺场制定统一的蔬菜推荐使用农药清单,指导安全用药。

    2、每年年初每个整体认证园艺场将当年的种植计划上报浦东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备案,以便抽检和监管工作。

    3、建立投入品定期检查制度。每年上下半年各1次对园艺场的投入品品种、保管、出入库、用药规范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主要由区镇二级执行。

    4、建立颁证后的培训制度。整体认证的企业在获得认证后,由浦东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组织进行颁证后培训,强调获证后的责任,同时进行规范用标及长效管理培训。

    三、统一设计,规范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标志

    对通过整体认证的蔬菜园艺场及其产品应统一设计、规范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以便于园艺场将其产品的注册商标与获得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进行统一宣传。具体做法:

    1. 蔬菜周转箱用标

    对进入蔬菜批发市场的产品,一般可采用生产周转箱送货。建议根据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设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整体认证园艺场整体用标的实际需要,由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浦东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共同提出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标识(可采用不干胶贴)的设计方案,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备案后,由区里统一组织印制并在各园艺场蔬菜周转箱上使用。标识内容包含:无公害标志、认证机构名称、各园艺场认证农产品起止编号、园艺场名称、地址、电话等(设计方案见附件3)。

    2. 礼品包装箱用标

    可将上述周转箱用标的设计方案,直接采用印刷方式在各园艺场的礼品包装箱上使用;亦可采用蔬菜周转箱上粘贴标识,粘贴在礼品包装箱的一侧;还可统一制作带有整体认证标识的环保袋(塑料袋)作为蔬菜临时包装袋使用,扩大社会影响。

    3. 蔬菜小包装用标

    每个整体认证园艺场应购买由农业部统一制作的无公害农产品标识捆扎带式进行捆扎,标识内容除了目前有的无公害标志、认证机构名称、认证产品防伪编号外,希望能够使用整体认证园艺场认证农产品起止编号,并加上整体认证园艺场名称、地址等,扎带同时适用于简装蔬菜的包装袋扎口。

    四、加强对整体认证园艺场的宣传告知工作

    在浦东新区农业网站——浦东农网发布公告,对整体认证的园艺场向社会进行公示,明确园艺场所在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认证产品品种。同时,向各园艺场颁发统一制作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试点园艺场”的铭牌(设计方案见附件4),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五、世博期间的特殊要求

    1. 监测数据每月汇总上报

    认证的产品数量可能会与实际种植的产品品种数量有一定的差距,首先确保已有种植品种在认证品种的范围内,即不超过认证品种。

    世博期间,镇速检是对所有整体认证园艺场的每个地块,在每个蔬菜产品上市前随时进行,共三次,即世博期间可实现对全部整体认证园艺场中所有通过认证种植产品的300%覆盖。区抽检每周进行一次,每次对正在种植的即将上市的蔬菜产品进行抽检,即世博期间可实现对全部整体认证园艺场中所有通过认证种植产品的100%覆盖。

    上述镇速检和区抽检的数据,分别按照浦东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计的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园艺场检测汇总表和园艺场产品检测汇总表表格样式(见附件5),每月由浦东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汇总一次,次月10日前上报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 认证证书谨慎对外使用

    为了保护整体认证园艺场的名誉,维护整体认证园艺场的利益,坚决杜绝假冒整体认证园艺场的蔬菜产品混入世博园区,故对整体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做如下要求:认证证书的正本由各园艺场自己保存,在起证明效用时出示;认证证书只能用来证明某整体认证园艺场所生产的某范围内的蔬菜产品是无公害农产品;需要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提供给采购蔬菜产品的客户时,应该在复印件的适当位置上明确标注复印件使用用途、有效期,并注明需加盖被认证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且最好与出场蔬菜产品的出货单一起使用。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认证证书复印件被挪作他用。 


    附件1  上海市认证农产品专项检查企业自查表
    附件2  上海市认证农产品专项检查现场检查表
    附件3  整体认证单位铭牌式样
    附件4 蔬菜周转箱用标式样
    附件5  无公害农产品整体认证园艺场检测汇总表和园艺场产品检测汇总表表格样式

    注: 文中提到的浦东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目前暂指浦东新区农业发展管理署。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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