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9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批复市农委2009年预算的有关通知,现将2009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该项目已列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项目单位。项目单位要设置“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明细账,按照项目内容、经济分类及有关财务制度列支费用。主管部门(单位)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09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市农委综合发展处和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附件: 2009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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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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