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保障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农委、市农委相关直属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控制的工作方案》和《农业部对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市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奥运期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工作意见如下。

    一、加强定点生产基地监管

    1、实行“五定”和“五有”。根据奥足赛上海赛区定点宾馆对农产品的品种和数量的需求,我市确定了一批农产品定点生产基地。有关区县农业管理部门要对奥运定点生产基地实行“定责任人、定监管人、定投入品来源、定生产措施、定管理规范”。明确每个基地的生产责任人,确保每个基地有1名行政主管人员进行监管,有1名农技推广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以上两人作为驻点人员),有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有规范的生产档案,有严格的生产考核办法。

    2、加强定点生产基地监测。8月份前至少开展2次基地监测,加强对禁用药物的抽查和执法力度,蔬菜主要检测品种为六六六、甲胺磷、毒死蜱、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磷胺、久效磷、水胺硫磷、氧乐果、三唑磷、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百菌清等17种农药。畜禽产品重点检测类固醇激素、ß-受体激动剂、糖皮质激素以及玉米赤霉醇等兴奋剂类物质和禁用药物。水产品重点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甲基睾丸酮、乙烯雌酚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水产品出池前加检环丙沙星、磺胺类、土霉素等限用药物。

    3、加强储运环节监管。有关区县农业管理部门和定点生产基地要指派作风正、责任性强、政治觉悟高的同志作为储运保障人员,共同负责农产品出场前贴好封条,随车押运过程的监控,以及到定点宾馆后的移交工作。

    二、加强地产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蔬菜种植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由区县农委会同有关部门于8月份前对全市843家农药经营企业和营销点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是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对收缴的高毒农药,上缴到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由市农技中心按照有关危险化学品处置要求,做到100%销毁。二是全面推进田间档案记录制度的执行,要求所有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园艺场、蔬菜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建立田间档案,对于分散种植户或外来承包户由协管员或联户组长负责做好田间档案记录。三是做好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积极推广防虫网栽培、杀虫灯、性引诱剂等新型防治技术。四是不断完善市郊上市蔬菜质量检测网络。加大对分散种植户蔬菜农残抽检的频率,加大夏秋季时期绿叶菜农残的检测次数,加大配送中心蔬菜农残的检测力度。

    2、加强畜禽养殖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和禁用药清缴力度,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以及使用环节监管,严禁使用合成类固醇类、β受体激动剂、糖皮质激素以及玉米赤霉醇等兴奋剂类物质和禁用药物,严格要求养殖单位规范用药记录、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二是加强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管。对重点饲料企业、饲料添加剂企业和饲料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对检疫工作的督查,监督做好入沪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查证验物,建立台帐登记,确保可追溯性。根据需要采取指定通道进入、限制动物移动等临时性措施,降低疫情传入风险。

    3、加强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苗种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苗种生产过程中无证生产、违法用药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行为。配合水产苗种药残专项抽查,合理布局抽样地点和抽样品种,从源头上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二是组织实施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开展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抽查,加强对在养水产品使用渔药的监管,重点查处水产养殖中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乙烯雌酚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驻点监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奥运食品安全控制的工作方案》中“对所有赛区所在地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全面实行驻点监测”的要求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奥运赛区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驻点监测工作意见的函》精神及市政府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全面驻点监测工作,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市经委正在联合制订《2008年奥运期间上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驻点监测工作方案》(另行发文),各区县农业部门要根据来文要求和职责,做好驻点人员选派和样品抽检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区县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领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各级农业部门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各项具体工作要落实到人、明确职责。

    2、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区县要根据农业部、市政府及市农委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防止奥运期间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3、做好宣传,注重引导。要积极开展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生产者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进一步强化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大力推广生物和物理虫害防治技术,尽可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确保农产品农残限量不超标。

    4、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奥运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阶段性的重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农业部门要主动与食药监、经贸、工商、质量技监、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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