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农民培训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培训基地:

    市农委《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0]204号)明确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任务和要求,经市农委2010年第19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现将2010年农民培训项目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见附件)。

    各培训基地要认真组织实施培训项目,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有关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请在2010年11月底前报送市农委社会发展协调处、综合发展处和市财政局农业处。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农民培训项目补助经费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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