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度“淡季”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2010〕82号)的精神,为继续促进淡季绿叶菜均衡生产和均衡上市、保护菜农利益,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了2014年度“淡季”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5月30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