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是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的重要力量和有力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的指导意见》(农办机〔2022〕9号)精神和要求,着眼长远提升上海农机化作业防灾减灾能力,构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机制,现就上海建立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上海粮食生产发展需要,依托农机合作社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立以粮食应急抢收和抗旱排涝为重点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切实减轻台风、旱汛情等不确定因素对本市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强化应急储备,形成完善的农机化防灾减灾应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本市农机应急作业和应急装备保障水平,实现粮食生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动员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建立应急作业服务队

各涉农区及市属单位,结合本区域水稻生产实际合理布局,重点保障集中粮食生产区域,按照日均应急抢收作业能力在100亩以上的要求,成立以水稻应急抢收和抗旱排涝为主要功能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其中:闵行区、宝山区及上实公司不少于1个;嘉定区不少于2个;其他区及光明集团不少于3个,落实好应急作业服务主体,备案形成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名录。

(二)加强应急作业机具配备与供给保障

按照应急作业服务队伍建设“整区推进”的方式,加强依托主体的机具库房、维修场所及油库等建设,配置必要农机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明确本区域应急作业农机装备、零配件(易损件)等装备清单,发挥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引导作用,“缺什么、补什么”,着力保障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等应急农机装备及零配件的有效供给,并在育秧及烘干能力建设上予以优先支持。

(三)推进应急作业体系建设

建立市区镇农机应急三级响应机制,形成常态化应急作业服务队备案名录。由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农机鉴定推广站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服务队伍建设,指导规范服务队工作运行,开展紧急情况处置和应急调度等工作。区级联络组负责明确辖区内服务队资质条件,推进服务队建设,牵头组织应急作业等,并保障应急作业机具供给。镇级联络员负责精准对接应急作业需求并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四)加强应急作业技能培训指导

加强辖区内农机应急服务队日常指导联系,督促指导应急服务依托主体做好应急机具装备保养和维修,确保机具处于良好状态。定期组织开展农机应急作业演练和机具应急改装等实操培训,充分发挥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作用,提升机手实战能力,及时总结农机应急作业好的经验与做法,不断完善应急作业方案。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机应急服务队建设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落细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及时形成首批农机应急服务名录(附件2、3、4),于5月19日前报送我委农机化处。

联系人及电话:农机化处田青霄23113028;吴雄杰23117585

市农机鉴定推广站周遵喜67655933

附件:1.上海市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条件要求

   2.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基本情况登记表

   3.区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名录汇总表

   4.区应急烘干点情况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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