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上海市2021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上海市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现下达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622万元(附件1)。市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在本市绿色生产补贴资金中一并下达。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绿色生产补贴专项任务清单及绩效目标的通知》(沪农委〔2021〕125号)执行。

请各区、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

上海市2021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单位

中央资金

闵行区

40

嘉定区

317

宝山区

92

浦东新区

663

奉贤区

334

松江区

611

金山区

457

青浦区

332

崇明区

328

光明食品集团

401

上实公司

47

地产农投公司

0

合计

3622

备注:地产农投公司因上年度资金结余数超过本年度实际需求数,故本年度不安排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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