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机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9〕245号
发布日期:
2019-07-17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县
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农业农村委:
为加快本市整建制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根据《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做好2019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农机科〔2019〕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一、区级自评
(一)自评依据
请有关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全国农业农村部印发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农机办〔2016〕22号)要求,认真开展自评。上述《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可通过网上查询。
(二)材料要求
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其中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最新的权威有效的统计报表;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
二、材料报送
自评结果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报本区人民政府签署同意意见,于8月31日前,将申报示范县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委农机化管理处。市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联系方式
1. 证明材料方面咨询联系人:张园(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推广总站),联系电话:010-59198626。
2. 评价指标体系中指标解释咨询联系人:张文毅(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研究所),联系电话:025-58619523。
3. 我市申报工作联系人:陆建华(市农业农村委农机化管理处),联系电话:23113017,电子邮箱:lujh@shac.gov.cn。办公地址:大沽路100号2011室。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