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津县庆丰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常州雪绒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部分产品进行联动处理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机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机[2018]18号
发布日期:
2018-09-28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各区农机管理部门、有关市级单位、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2018年9月6日,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发文取消宁津县庆丰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丰公司)9YQ-1800型捡拾圆捆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2018年9月16日,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发文(赣农机综〔2018〕53号)暂停常州雪绒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绒花公司)3WP-8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经查询,庆丰公司和雪绒花公司的相关产品已列入我市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中的联动处理等规定,经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庆丰公司所有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雪绒花公司所有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暂停期为3个月。
因部分产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庆丰公司和雪绒花公司自行承担。
请相关企业汲取教训,严格遵守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防止违规问题的发生。请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强化对农机产销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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