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批蔬菜机械化生产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委:

根据《上海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围绕本市蔬菜生产“机器换人”的目标,进一步推进本市蔬菜机械化工作,在各区农机、蔬菜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农委农机化办、蔬菜办组织专家评估,认定17家蔬菜专业合作社(园艺场)为上海市第二批创建蔬菜机械化生产示范点名单(见附件1)。现就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实施目标

根据上海市蔬菜生产机械化发展现状,确立第二批蔬菜机械化生产示范点创建目标:

(一)蔬菜机械配置基本适应蔬菜机械化生产设施规模;

(二)绿叶蔬菜生产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50%;

(三)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高效机械植保等技术得到应用。

二、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批蔬菜机械化生产示范点创建时间为2018-2019年。各区农委、市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蔬菜机械化生产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领导,明确创建目标任务,结合蔬菜生产实际,科学制定蔬菜机械化生产示范点创建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蔬菜生产现状、机械化生产规模、农机选型配置、生产技术路线、机械化目标任务、有关措施以及考核指标等。

三、加强技术指导

蔬菜机械化生产参照《青菜(设施栽培)主要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见附件2),建立农机农艺技术合作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齐抓共管,推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要落实蔬菜园艺场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等技术培训,采取生产操作实训及示范观摩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训与技术指导。

区农机、蔬菜部门要确定技术指导员,深入示范点生产一线,开展蹲点式技术指导,帮助解决机械化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市有关单位指导专家和指导员要主动对接,指导全市示范点的机械化生产关键技术以及解决方案;市农委农机化办、蔬菜办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推进和督导考评工作。

示范点创建园艺场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落实设施内蔬菜生产中机械化作业:机械耕整地、起垄作畦、播种移栽、植保施肥、机械收获等作业,最大程度地开展机械化生产,探索和完善蔬菜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服务方式。

四、加大政策扶持

积极创设蔬菜机械补贴政策,引导蔬菜专业合作社(园艺场)及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可靠适用的蔬菜机械,优化蔬菜机械结构,提高蔬菜机械化水平。各区要聚焦政策与资金,加大对17家示范创建园艺场的扶持力度,通过以点带面,加大对蔬菜生产机械化的示范引领,加快本市蔬菜生产“机器换人”。

五、开展考核评估

各级农机、蔬菜部门要对蔬菜机械化生产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年度小结和考核,2019年底创建到期,将组织开展总结和评估工作。对创建达标的园艺场,市农委农机化办、蔬菜办将授予《蔬菜机械化生产示范点》标牌。

各区农机部门会同蔬菜部门每半年将有关汇总信息以及推进工作情况报市农委农机化办和蔬菜办。

附件:

1.第二批创建市级蔬菜机械化生产示范点名单

2.青菜(设施栽培)主要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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