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农委:


农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预防和有效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平稳态势,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本市客货运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9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13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源头管控、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三大防线”,创新农机安全监管方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格局,确保本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平安农机”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市农机安全工作机制健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监管能力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机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力争全市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力争全市农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超过3人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实现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区县农机监理部门要科学设置宣传教育、事故处理、审核受理、考试、检验、执法等岗位并配全人员;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确保1名农机安全专管员。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配置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车、红外线考试仪等,提高农机实地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等装备水平,改善管理服务手段。努力转变农机安全监管方式,促进监管环节向农业机械化全过程转变,监管范围向所有农业机械转变,监管方式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监管手段向先进装备转变。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农机安全监理示范窗口和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

(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其它危及人身安全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巩固提高“五率”(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保险覆盖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水平。力争注册登记率达98%以上、驾驶人持证率达99%以上、检验率达95%以上、农机具综合保险投保率达95%以上、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规范考试科目和考试程序,注重驾驶实训,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水平。加强农机生产和安全监管台账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行为,严厉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规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一般隐患应现场监督整改,较大隐患应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加强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农时季节农机安全监管,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作业一线,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自查自纠、互查抽查和动态巡查,纠正违章作业行为,保障农业生产活动顺利进行。加强跨区作业机具监管,严禁无牌无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作业。

(四)加强农机事故处理规范化管理。强化农机事故勘查、责任认定、赔偿调解、事故报告、分析评估和应急救援工作,配备事故勘查车辆、现场勘查设备、警示标志、摄影、摄像设备、现场标划用具等装备。严格执行农机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层级报送渠道通畅,严禁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行为。认真分析评估农机事故情况,保障事故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水平能力。加强与安监、交管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掌握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远程教育平台、报刊标语、乡村画廊橱窗等载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知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通过身边的事故案例、短信提示等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乐于接受的方法,增强安全宣传教育效果;坚持警钟长鸣,建立“三夏”、“三秋”期间每日一课的安全教育制度,提高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六)深化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活动。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要把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将创建工作列为“三农”工作考核内容和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协作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载体,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组织协调,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指导督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纳入本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经验总结推广,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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