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按照农业部《关于实施“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的通知》(农机发[2004]1号)的部署,以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为目标,我办积极组织农机科研、生产、推广、培训、鉴定等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认真组织实施了粮食生产机械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集成示范、农机大户培训、粮食生产节本增效技术推广、粮食作物生产机具选型与推荐和农机科技下乡五大行动,促使农机科技知识和技术服务深入到乡村,应用到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头,促进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在2004年实施“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工作中表现突出,被农业部给予通报表彰(详见农业部农机发[2005]5号)。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五月八日
关于表彰“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农机发[20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中心):
2004年,各地按照我部《关于实施“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的通知》(农机发[2004]1号)的部署,以恢复和发展粮食生产为目标,组织农机科研、生产、推广、培训、鉴定等各方面力量,整合资源,认真组织实施了粮食生产机械化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集成示范、农机大户培训、粮食生产节本增效技术推广、粮食作物生产机具选型与推荐和农机科技下乡五大行动,促使农机科技知识和技术服务深入到乡村,应用到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头,促进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全年参加科技下乡的农机管理和技术人数达到350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780万份,接受技术咨询的农民440万人次,培训农机手超过100万人,农机化新技术实施面积达到2亿亩以上,为农民增收节支约5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经研究,决定对在实施“农机科技兴粮行动计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山西省农机局、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重庆市农机事业管理局、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贵州省农业机械事业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机械管理局10个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再接再厉,努力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落实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抓好农机化技术攻关、推广和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兴机富民,建设现代农业做出新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五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