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2017年度粮食生产农机装备能力建设计划确认的通知

各区农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本市粮食生产农机装备能力建设,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粮食生产农机装备能力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农[2015]332号)要求,对相关区(市属单位)申报的2017年度粮食生产农机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计划进行了审核,现予以确认下达。

2016年度及本次确认的计划项目中,市级财政资金均从都市现代农业专项市级资金中列支,中央专款待明确后另行下达(相应抵扣市级资金)。

希望你们加强协调管理,抓紧项目审批,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快资金的使用与结算,确保各项建设计划任务的顺利推进。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度本市粮食生产农机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确认表

   2.2017年度本市粮食生产农机装备能力建设项目投资安排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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