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绿化市容局、爱卫会办公室、相关市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本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委等三个部门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上海市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方案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2023年上海市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本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本市村庄全域清洁、常态清洁,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域清洁村庄环境 共建共享和美家园”为主题,围绕“五清一改”(清垃圾、清搭建、清杂物、清堆物、清张贴、改习惯),组织开展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农村暴露垃圾治理,实现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转变;强化农民群众文明卫生行为的教育引导,逐步让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村庄的长效保洁机制。实现村庄清洁“全域推进、常态实施、长效保持”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扎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各涉农区要按照全域覆盖、全要素实施的总体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为契机,动员广大农民群众,集中力量、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存量问题。光明、地产、上实等市属企业同步组织开展农场范围内的全域清洁攻坚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村庄公共环境整治力度。及时、有效清理村庄公共空间、田间地头、道路沿线、林下区域、镇村和村村结合部暴露垃圾(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大件旧家具),清理河沟塘渠水体的污染物、漂浮物。及时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农机具停放、宣传栏设置、广告贴放、塑料袋丢放等,做好农村公厕日常保洁,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搭乱建,序化架空杆线,治理残垣断壁,达到村域无暴露垃圾堆存、环境卫生无死角盲区。

(二)进一步加大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力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优势,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讲卫生、爱干净,以户内卫生、庭院卫生、个人卫生为重点,从房前屋后不乱搭乱建生产生活设施、不乱堆乱放柴草秸秆、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倒乱泼垃圾污水,以及畜禽圈养等日常生活琐事做起,全面清理残墙断壁、私搭乱建、乱张贴等,做到庭院、小三园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三)培养农民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各涉农区要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住农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普遍重视卫生健康契机,举办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农民群众健康素养。要结合乡村治理,强化社会监督,完善村规民约,因地制宜深入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文明家庭评比、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卫生如厕、及时清理垃圾、垃圾分类入桶、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污水等文明卫生生活习惯,由表及里、潜移默化转变农民群众生活方式,让绿色卫生健康理念落地见效。

(四)不断健全完善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各涉农区要将村庄清洁行动固化下来,成为每个村庄、每个村民的自觉行动,推动制度化、常态化。要完善保洁机制,通过“门前三包”、分片分段包干等强有力的村规民约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等制度。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村庄保洁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探索村庄保洁和农村公厕、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一体化运行管护。要建立健全保洁队伍,落实日常保洁费用保障机制,优先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群中聘请保洁员。通过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在农民群众中形成村庄自己居住、环境自己爱护、责任自己落实机制。

三、实施步骤

2023年本市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各涉农区要根据市层面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梳理村庄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村庄全域清洁的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4月30日前,各涉农区委、区政府要组织召开一次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部署会或现场会,把相关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到镇、村。相关市属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同步完成部署和落实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一是各涉农区要在6月30日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补齐农村环境存在的突出短板问题,解决农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结合七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和“村庄清洁日”,常态化集中开展村庄的大扫除、大清洁,打好村庄清洁春夏秋冬系列战役。三是在推进阶段性、季节性村庄清洁的同时,推动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建立,开展村民卫生健康生活知识普及,引导农民群众更加关注村庄清洁和卫生健康。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各涉农区、相关市属企业要对照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总结、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巩固和提升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成果。在12月30日前将本区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含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存在问题及工作思路等内容)及重点活动照片等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村庄清洁行动是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最基本、最基础工作,也是农民群众最有感受度的工作。各涉农区要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涉农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区分管领导要抓好具体实施,区农业农村委、区爱卫会办公室、区绿化市容局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各镇、村书记担任村庄清洁的一线总指挥,具体负责辖区的清洁行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统筹协调、谋划政策、督促落实。

(二)落实督导,加强检查。市层面将于7月、10月开展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涉农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涉农区要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核”工作机制,通过暗访巡查、互评互查和“四不两直”调研,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农民群众咨询、监督,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回应和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村庄全域清洁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农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发布环境卫生红黑榜单、发放宣传告知书等形式,开展动员宣传,充分激发村民、合作社、整村企业等各方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门前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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