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涉农区政府、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沪委办[2022]17号),我办牵头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3年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附件

2023年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类别

任务名称

任务要求

责任部门

实施区域

完成时间节点

提升村容风貌

 

(一)设计水平提升行动

1.推进第六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农民平移集中居住区村庄设计。协调村宅院落、村庄入口和道路沿线的环境景观以及小品设施环境设计。开展方案公开征集或设计竞赛

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持续推进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项目的风貌评估。继续落实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乡村建筑师制度,每个区至少新增3个乡村建筑师服务项目,做好乡村建筑师年度考评工作。

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二)农房建设提升行动

3.推进高品质农民平移集中居住区建设,按标准配置公共基础设施,体现时代特征、地域特色、水乡韵味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4.以乡镇为单位摸清建房需求,制订年度建房计划,畅通审批流程。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5.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6月底前完成80余万户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的全面摸底排查和整治。完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机制。按计划完成年度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管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提升村容风貌

 


6.加强村民建房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新建住房100%落实施工图纸和建房协议审核,推动乡村建设工匠持证上岗,落实施工现场铭牌公示及质量安全专管人员,加强区级监督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三)公共空间美化行动

7.建设优美公共空间,结合第五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本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打造公共空间样板。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8.建成10万户美丽庭院(小三园)。第五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本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全覆盖。

市农业农村委

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万户):浦东1.7;闵行0.25;嘉定0.5;宝山0.33;奉贤1.1;松江0.65;金山1.6;青浦1.1;崇明2.8。

11月底

9.加强乡村标识引导,村主要道路、公服站点、景观节点配置标示标识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按要求设置到位

农业农村

9个涉农区

12月底

(四)架空杆线序化行动

10.完成农村杆线序化790公里,加强和规范新增杆线架设管理

市农业农村委

架空线路序化(公里):浦东500;闵行30;嘉定15;宝山4;奉贤71.7;松江45.5;金山18.8;青浦65.5;崇明40。

11月底


(五)农村厕所革命行动

11.持续巩固农村卫生户厕全覆盖工作成果,严禁出现小粪缸、旱厕反弹现象

市卫生健康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深化生态治理


12.按照行政村三类及以上标准公厕数量不少于1个的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公厕提档升级。

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13.加强农村公共厕所管理,建立“一厕一档”,加强标识指引设置,落实专人保洁、巡回保洁等保洁机制,提升作业水平。

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六)生活污水治理行动

14.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

市水务局

9个涉农区

11月底

15.持续推进老旧低标设施的提标改造工作,强化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监督检查,全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市水务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七)生活垃圾治理行动

16.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

市绿化市容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17.进一步加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村区域湿垃圾55%纳入资源化处置体系。

市绿化市容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18.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构建农村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处置体系,推进建筑垃圾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市绿化市容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八)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19.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200公里;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每个区创建市级示范路不少于5条。

市交通委

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公里):浦东29;闵行4;嘉定20;宝山4;奉贤45;松江42;金山11;青浦32;崇明23。

11月底

20.完成210公里C级局部较差村内道路整治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村内道路整治(公里):浦东19;闵行13嘉定20;宝山9;奉贤50松江18金山44青浦9崇明28

12月底

(九)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行动

21.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新改建公共服务设施235个

涉农区政府

新改建公共服务设施(个):浦东2;闵行30;嘉定10;宝山11;奉贤40;松江42;金山22;青浦23;崇明55

12月底

22.利用闲置农房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资源建设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完成20个长者照护之家建设

市民政局

乡村长者照护之家(个):浦东4;闵行2;嘉定2;宝山3;松江1;金山1;奉贤2;青浦1;崇明4

11月底

23.全面推广老年人睦邻点建设,新建100家市级示范老年人睦邻点。

市民政局

新建市级示范睦邻点(家):浦东57;闵行5;嘉定3;松江5;金山18;崇明12。

11月底

(十)卫生健康村镇建设行动

24.统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与农村社会健康管理,遴选和创建第二批健康村20 个,扩大建设覆盖面,建成率达 90%

市卫生健康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提升自然景观

(十一)绿色田园建设行动

25.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高标准农田不少于3万亩

市农业农村委

浦东 8000 亩(新建 4000亩、改造 4000 亩)、闵行 400 亩(新建)、嘉定400 亩(新建)、奉贤 1500亩(新建 500 亩、改造1000 亩)、松江 2200 亩

(新建 1200 亩、改造1000 亩)、金山 8000 亩(新建 6000 亩、改造2000 亩)、青浦 1000 亩(新建)、崇明 9700 亩(新建 8700 亩、改造1000 亩)、光明集团 1000亩(改造)、地产农投4000 亩(新建)。

11月底

26.规范农业废弃物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97%,试点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因地制宜配置秸秆、蔬菜废弃物、藤蔓等就地就近处理设施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光明、上实、地产

12月底

27.降低农田化肥、农药总施用量,推进7440亩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畜禽养殖废弃物和粮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

市农业农村委

2023年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亩):浦东320;闵行30;嘉定368;奉贤2500;松江1487;青浦800;上实735;地产集团1200。

12月底

提升自然景观

(十二)水环境提升行动

28.持续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巩固中小河道整治成果,强化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按需实施镇村级河道疏浚。规范河道疏浚底泥消纳处置,无河道底泥乱堆乱放。

市水务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29.持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选树2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示范点,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集中连片推进中小河道生态修复,恢复乡村河湖生态系统。

市水务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0.2023年基本完成镇管以上河道的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十三)乡村绿化行动

31.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实施公益林抚育3万亩,优化乔灌草结构,增加乡土树种、色叶树种造林比重。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

市绿化市容局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2.完善乡村公园规划布局,打造33座左右乡村公园。

市绿化市容局

乡村公园建设(座):浦东4;闵行3;嘉定4;宝山3;奉贤4;松江4;金山3;青浦4;崇明4。

12月底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十四)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

33.“五清一改”(清垃圾、清搭建、清杂物、清堆物、清张贴、改习惯)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十五)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34.推广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农民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管护,增强爱护公共基础设施意识。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5.建立奖励补助机制,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市农业农村委

9个涉农区

12月底

(十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36.各涉农区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建立公示制度,统筹落实管护资金。

涉农区政府

9个涉农区

12月底

37.梳理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事项,逐步纳入涉农区“一网统管”公共平台,建立问题发现、快速处置和分析考核机制。

涉农区政府

9个涉农区

12月底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