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农业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区农委、体育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推动全民健身持续向农民覆盖和倾斜,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身体素质、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根据《农业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发〔2017〕11号)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沪府发〔2016〕9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按照《农业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着眼激发和满足农民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着力补齐农村体育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短板,努力提升农民体育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将农民健身与农民健康有机融合,有效推动本市农民体育蓬勃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推进健康上海建设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现农村体育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和农村居民身心健康水平双提升,农民健身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形成以上海市农民体育协会、各区农民体育协会、社区体育健身团队、农村民间体育组织和志愿者团队等组成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构建与上海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农村居民需求相匹配的现代农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全覆盖,农民人均体育健身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配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本市农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左右;农民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国民体质合格以上比例达到96%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民健身组织体系

上海市农民体育协会要把农民体育工作与本市“三农”工作、全民健身和健康上海紧密结合,及时完成协会换届工作,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农民健身组织体系,带动本市农民体育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区级层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区级农民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努力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机构人员齐全、经费保障落实、活动开展经常,充分发挥其在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辅助作用。整合各类农村体育社会组织资源,扶持和引导基层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巩固一镇一品、一村(居)一队建设,村居体育健身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二)加大农民健身设施建设

挖掘美丽乡村文化内涵,优化农村体育场所布局,升级改造农村体育设施,利用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等资产资源,与教育、卫生、文化等功能设施相融合,重点建设一批农村居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苑点、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设施。建立健全农村体育场地设施更新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巡检,做好已建成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强化体育健身实施社会化服务功能,推动各级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设施向农村居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三)推动农民健身项目发展

推广普及各类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培育、传承和推广本土传统体育项目和示范队伍,重点挖掘整理列入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体育项目。在“一镇一品”特色健身项目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挖掘推广新优农民健身项目,逐步向“一镇多品”方向发展。加快培育有特色的农民体育健身基地,指导和推广农民喜爱的农村体育项目。利用“全民健身日”、健身节、重大节庆等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使体育健身成为农民的好习惯、农村的新时尚。

(四)打造农民健身特色赛事

充分发挥体育赛事活动对农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宣传引导、技能训练和素质提升作用,支持和打造一系列农民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体育的热情。加大创新力度,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优化项目设置,举办具有“三农”特色,体现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特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民健身系列比赛。鼓励农村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和农业园区、企业经常性地开展各具特色、就近就地、小型多样的基层赛事活动,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常态化、制度化和生活化。

(五)加强农民科学健身指导

深入开展农民健身指导与推广宣传,研究本市农民群众健身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科学健身与培训服务。充分发挥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民体育骨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的指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健全农村体育服务配送网络,推动“你点我送”社区体育配送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健身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等公共体育服务进农村。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建立体质监测站,向农村居民提供就近、便利的体质监测服务。依托体质健康数据库,研究制定适合农民的运动处方库、健身指导方案和健身活动指南,开展农民科学健身指导,提高农民科学健身的意识和能力。

(六)打造农民体育健身品牌

根据《全力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加快建成国际文化大都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重点支持和打造“三龙一灯”(舞龙、龙舟、风筝和滚灯)和“三舞一耕”(莲湘舞、农家秧歌舞、乡村排舞和农耕)等上海农民体育健身传统特色品牌。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和精品村建设,促进农民体育品牌与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等休闲农业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文化振兴。开展农村体育健身项目培训,加强文化、技能、知识的传播,培养后继人才。利用好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开辟农民体育健身专题、专栏,重点宣传农民体育健身品牌活动、特色队伍和故事人物,提升上海农民体育健身传统特色品牌社会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将发展农民体育纳入当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配置。要把农民体育工作作为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区要进一步明确农民体育工作在“三农”工作中的职能和地位,健全农民体育工作机构,科学合理定编定员定经费,切实把农民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区、镇各级相关部门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规划,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上海市农民体育协会要研究制定本市农民体育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建立并完善农民体育统计工作制度,将其纳入本市全民健身评价体系进行评估考核。

(二)加大投入,保障工作经费

各级政府要将农民体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不断增强农村体育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城乡一体化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健身消费。进一步扩大农民体育工作经费在全民健身投入中的份额和比重,按照财政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落实行政村体育设施维护和开展体育活动的基本补助,其中农村体育活动每个行政村每年不低于1200元,确保落实到村,专款专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区加大农村体育活动财政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对农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共同促进农民体育事业发展。

(三)加快培养,促进人才建设

树立新型农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将农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和工会、残联等部门、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各级体育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农民体育工作实际,制定《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加大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要积极支持并委托农业部门承担部分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各级农委要将培养农民体育骨干人才纳入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中,创新培养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利用空中课堂、固定课堂、流动课堂和田间课堂,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以农村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体育积极分子等为重点,努力培养一支爱体育、懂健身、会组织的农民体育工作队伍。

(四)强化监督,建立考核机制

本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民体育工作,将其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和基层体育团体自治制度,将农民体育工作作为全民健身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服务网格进行管理。建立激励机制,评选“农村体育健身示范区”,对农民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2020年,由有关方面组织对本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向同级政府报告。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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