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

    2012年是上海市农业科技促进年,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本市《实施意见》要求,今年本市的农民培训工作,将围绕科技年活动方案和整体工作,面向农业生产、服务和管理的需要,提升农业从业人员的技能素质,加快培育专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劳动者队伍,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用人才。现就做好2012年本市农民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提升教育培训能力为重点,加快培养村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三支一扶”大学生等农村发展带头人,深入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培训,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优化劳动力素质和结构,积极推进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快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探索推进农民持证上岗。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以各区县示范合作社理事长、经理、财务、营销等生产骨干以及进合作社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为重点,分行业、分区域,实现市、区联动。依托市级涉农院校和科研推广部门等开发适合专业合作社干部培训的课件,实施一周培训。

    (二)开展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稳定从事粮食、蔬菜、水产、畜禽、农机等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农民为重点,由区县按产业(产品)特点和当年实际需求(如扩大面积、推广新品种、普及新技术等),形成针对性课件和教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学员对农业生产关键技术、关键环节和新品种、新技术的运用能力。

    (三)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农业单项技术培训。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治和农业信息化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单项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方式以知识普及、辅导讲座、远程教育、现场技术指导等为主。

    (四)开展农业部下达的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和技能鉴定。充分依托行业技术优势,主推各行业示范技术,以推广水稻、麦子高产示范方、区域特色农产品、畜牧、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标准化菜田以及拖拉机驾驶、维修技术为主的技术推广培训和鉴定工作。

    (五)继续组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目前已开发的农业职业技能工种范围内,由市、区县组织开展初、中、高等级农业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和鉴定,年培训合格率达到市平均线以上。通过培训,加快受训学员知识和技能的有机结合,努力发挥学员在本市农业生产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区县要建立健全农民培训的工作机制,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农民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农民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配套措施。

    (二)加强管理,规范制度。要积极探索和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民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学技术、用技术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农民培训工作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估等制度。保证培训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好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各级农民培训条线上的同志要心系农民,强化服务意识,带头深入农村,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切实解决农民培训中的实际问题。准确把握需求,提高农民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创新培训方法,提高质量和实效,努力做到真正让农民满意。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区县农民培训项目任务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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