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口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的精神,根据农业部的《做好200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意见》,我委制定了《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

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年-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以及农业部《做好200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为实现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智力支持,制定本市郊区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郊区要加快推进“三个集中”的战略举措,加快本市郊区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步伐,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依托郊区的产业调整和发展规划,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和竞争、激励手段,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
    开展农民培训,要坚持按需培训原则,要坚持引导性培训和科技文化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郊区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调动各行业的积极性,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效益和作用。
    二、目标任务
    郊区现有360.71万农业人口,253.45万农村劳动力,其中从事于农业劳动81.45万人。2004年—2006年郊区农民培训工作要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目标,以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重点,力争三年内完成对农民实施引导性培训100万人次;科技培训40万人次;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次的任务(详见附表)。
    三、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以农业劳动者为主。农村富余劳动力主要进行职业技能等转移培训;从事农林、水产、畜牧、农机、蔬菜等农民主要进行绿色证书、实用技术等农业科技培训;引导性培训面向广大的农村农业劳动者。
    (二)培训机构和职责
    农村农业劳动者培训由具备培训条件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中专、农技中心(推广中心)及各乡镇中等文化技术学校等办学机构承担。市级培训机构主要任务是设定培训标准,开发项目,课程设置,编写教材及组织教学管理等。区县、乡镇级培训机构主要开展培训工作。
    (三)培训类型
    1、引导性培训
    引导性培训是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开展的一种公益性培训。主要是对广大农村劳动力开展政策法规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就业岗位选择、基本权益保护等方面基本知识的培训,增强其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本市开展引导性培训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本市新建立的农民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系统实施多媒体教学,农民可以不出镇在各乡镇教学点接受培训。另一种是通过集中面授开展培训。一般培训可在乡镇中等文化技术学校进行。
    2、科技培训
    科技培训是在引导性培训的基础上,以适应转岗需求、在岗培训以及上岗培训需求为目的的培训。主要内容可以随着本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提高而制定内容,如农机、农村经济管理、农村环保、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农村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含绿色证书培训)。
    随着本市郊区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和农业园区的建立,将会产生大批农业劳动者接受特种蔬菜、特种经济动物、特种水果、特种水产等的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类似“家家富”“万家富”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以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的,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岗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根据本市郊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劳动力的流向,可选择农机驾驶与维修、林业(护林、造林)、美容美发、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岗位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专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获取证书就业上岗。重点群体是中青年农民,尤其是当前未就业的35岁以下的本市郊区户籍的城乡青年,通过政府补贴培训的方式,积极开发一批就业需求量较大的定向培训项目,帮助他们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四)培训教材
    1、自编教材:在项目开发的基础上做好培训教材的编写、审定和印发工作。目前主要任务是市政府“万人就业工程”的培训教材。着手《护林工》等7个农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编写。计划开设《特色水产》等20余个实用技术培训教材。
    2、选编教材:选用农业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编写的关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教材;选用江苏省等兄弟省市编写的关于农副产品及加工业的培训教材;选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适宜郊区从业岗位的相关教材。
    3、远程教育卫星网络系统教学课件制作:可将上述教材中选择一部分适合当地需要、符合当前实际的内容,改编成远程教育课件。可无偿播放市组织部、市妇联、市科协等有关部门制作的培训课件。可编制上海农业系列讲座课件。
    (五)考核和发证
    参加科技培训的学员,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发绿色证书、实用技术证书、岗位证书及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考试和考核合格者由培训单位、市社会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岗位证书、初、中、高等级证书。
    四、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和行业指导,落实职责,确保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由市农委、市农林局牵头,会同市农科院、市畜牧办、市农机办、市菜办、市水产办、市农广校等市级相关部门制定规划、业务指导,协调推进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并注重与劳务市场沟通联系,疏通“出口”,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各项培训。
    (二)加大投入和基本设施建设,为培训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各区县和农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体制与机制,郊区各级政府在财政支出中要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培训工作,切实解决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各级财政要进一步继续完善郊区现代远程教育卫星网络系统及乡镇远程教育教学点的设备设施,为农民接受培训创造条件。积极落实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与城镇失业协保人员享受相同的就业服务、享受相同的就业优惠政策。
    (三)整合资源,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根据农业行业的发展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与农民培训的需求情况,农林、畜牧、农机、蔬菜和水产等要分别提出本行业三年培训计划,通过教育资源整合联手共建培训网,并引导和鼓励各下属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推广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培训能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四)强化服务,积极推进培训工作上水平
    要做好农业劳动者培训的信息服务工作。要根据本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及时调整本行业的培训计划。要制定本行业持证上岗的标准和开展操作规范工作。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的培训与鉴定工作。积极参与郊区农民工非农转移培训工作。强化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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