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859号提案的答复
陈勇章、顾德平、唐巍委员提出“关于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补齐乡村这个短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委办〔2018〕48号)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本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在上一轮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以增强“造血”功能为抓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2018年起开展新一轮(2018-2022年)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着力抬高农村发展底板,努力促进共同富裕。
一、农村综合帮扶工作进展情况
(一)构建综合帮扶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各区组成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等5个受援区都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综合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与7个中心城区和32家国有企业建立了帮扶双方的联席会议制度。浦东、闵行、嘉定、宝山等区也成立了综合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综合帮扶工作推进。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市级层面制定了《上海市市级农村综合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选派优秀干部支持本市经济薄弱村发展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生活困难农户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政策。各涉农区也都出台了本区农村综合帮扶文件,以及资金管理办法、生活困难农户认定口径和精准帮扶等一系列政策,形成了本市农村综合帮扶工作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体系。
(二)加快“造血”项目建设。一是落实帮扶资金。目前,已下达市级财政资金20亿元,完成了本轮全部市级资金的下达任务。各受援区和帮扶单位也都足额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和帮扶捐赠资金,确保帮扶项目能顺利推进。二是推进帮扶项目。共完成了17个农村综合帮扶“造血”项目的遴选和建设,项目总投资达55.3亿元。已有11个项目开始产生收益,2021年度收益约1.62亿元。三是发挥区镇主动性。部分区还积极推进本区帮扶项目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
(三)开展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一是开展生活困难农户认定和动态调整。9个涉农区在年度动态调整工作中都依托民政部门开展经济状况核对,除青浦区生活困难农户标准为低保的1.5倍以外,其他区标准都是2倍。2021年度全市共有6.5万户10.2万人生活困难农户。二是开展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各涉农区重点围绕就业、就医、就学、助残等方面出台了生活困难农户帮扶政策文件,并开展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工作,实现所有建档立卡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全覆盖。三是开展生活困难农户统计监测。市农业农村委开发了“上海市农村综合帮扶公共管理平台”,对生活困难农户实行一户一档的信息化管理和统计分析;会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建立生活困难农户统计监测制度,每年抽取约1500户调查样本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四)推进第四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一是市属国企积极助力乡村振兴。32家市属国企不仅开展资金帮扶,选派骨干担任驻村指导员实现“智力”帮扶,同时继续深入开展第四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通过支部结对共建等方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二是中心城区全方位党建联建。各中心城区都和受援区签订帮扶协议,从各方面共建促发展。截至目前,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科教文化、医疗卫生、干部教育、人才培养等领域,全市共启动镇级层面合作项目258个,村级层面项目3113个,共签约达成帮扶资金2.5亿元。
(五)选派优秀干部支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开展了选派优秀干部支持本市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工作,从市级机关、市属国企和各区分两批各选派200名驻村指导员面向200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开展驻村工作,其余327个经济相对薄弱村落实挂村联系员,实现直接联系服务薄弱村全覆盖。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21年底,我委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组织部等部门对综合帮扶工作进行了较全面的监督检查,通过这几年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郊区经济薄弱村生活困难农户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但正如代表在提案中所反映,本轮农村综合帮扶在项目选择、收益分配、统筹发展等方面确实存在一些瓶颈问题。
(一)“造血”项目遴选和管理运营存在一定压力。一是项目类型较单一。大部分项目是用于出租的物业类厂房和楼宇,农业产业类项目较少,且相对投资规模较小。二是部分项目收益产生所需周期较长。部分项目投资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收益产生较慢。三是项目运营普遍存在一定压力。区级帮扶平台公司在运营中需缴纳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负较重。部分“造血”项目的实际运营方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无法依靠自身的市场化运营来达到项目托底收益,后续可能需要依靠财政托底来负担收益。
(二)生活困难农户帮扶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生活困难农户帮扶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生活困难农户以老年农民为主,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比例很低,能通过就业等“造血”措施真正脱困的较少,大部分还是临时“输血”帮扶;本市对低保、低收入等困难群体的帮扶政策已较全面,在现有措施基础上拓展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精准帮扶措施空间较小。
(三)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一是帮扶举措以规定动作为主。大部分中心城区和国企对受援区的帮扶还是以资金捐赠、帮助销售农产品、党组织交流学习为主,参与或帮助受援区谋划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或途径还不够多。二是帮扶形式以点上合作为主。大部分还是以结对双方点上的局部探索为主,在面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较少。
此外,目前的帮扶政策从全面统筹的角度看,可能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根据文件规定,“造血”项目产生的收益主要用于帮扶薄弱村的生活困难农户,收益用于非薄弱村和其他帮扶渠道存在一定政策限制。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2022年是本轮农村综合帮扶最后一年,我们将在持续推进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探索研究,及时总结评估和谋划未来,重点从三方面做好农村综合帮扶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本轮综合帮扶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一是不断强化工作合力。在市和区两级农业、发改、财政、国资、组织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和工作指导,不断强化对项目运营、资金管理、国企助力、人才支持等方面的聚焦和支持。二是推进“造血”项目建设和管理。督促受援区继续抓好在建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早出效果;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的监管,对已经建成的“造血”项目及时进行审计审价。三是开展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督促各涉农区完成2022年度生活困难农户动态调整工作,并做好生活困难农户精准帮扶。继续会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开展本市生活困难农户统计监测工作。四是支持驻村指导员扶持薄弱村发展。会同市委组织部继续推进第二批驻村指导员工作,支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五是推进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会同市委组织部继续推进中心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通过党组织结对加强帮扶工作实效。
(二)进一步聚焦难点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探索研究。一是加强经济薄弱村与区域整体发展的统筹。针对非经济薄弱村未能全面享受综合帮扶政策的实际情况,指导受援区通过区、镇、社会资本等共同支持的方式,在建立针对经济薄弱村的平台公司基础上,探索建立覆盖全区所有村的平台公司,促进共同发展。如奉贤区探索由区镇两级和村按1:1资金配套,建立覆盖所有176个村的百村科技公司,实现发展收益共享;崇明区也探索以全区所有行政村为股东成立联扶实业公司,每年从区、镇两级财政中各拿出1%资金,参与投资高水平现代农业项目。二是引导国企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改革。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指导各涉农区搭建区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采取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联合国资成立公司,或由国资牵头、联合集体经济组织建立专项基金,或直接委托优质国企等形式,统筹配置全区农村集体资金、土地、项目等,投向现代农业设施建设、乡村产业等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发挥各类资源要素的集聚效益,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村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三是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研究。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相关部门正在推动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浙江等兄弟省市也已启动方案的研究起草,本市将持续跟踪国家政策动向,努力学习兄弟省市经验,待国家文件出台后,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贯彻落实。
(三)全面评估本轮帮扶政策,积极谋划今后工作目标。一是开展政策评估。目前,我委已落实了第三方对本轮农村综合帮扶进行政策评估,将重点对项目资金使用、生活困难农户帮扶、驻村指导员工作实绩、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成效等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针对投资方式相对单一、收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对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增加拉动不够明显等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对策。二是开展工作谋划。近期,我们将结合政策评估工作,立足共同富裕的目标着手谋划今后一段时期如何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提案中关于进一步优化帮扶体制机制、促进区域整体发展、加强监管和绩效评价、推进农村改革创新、拓宽帮扶收益使用渠道等建议对于我们谋划下一阶段的工作很有借鉴意义。我们计划在后续工作调研过程中,继续与委员就具体操作路径、方法等方面作深入探讨,力争在本轮综合帮扶基础上将该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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