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008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0-09-18 15:3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市政协农业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乡村人才振兴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委合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办。办理过程中,我委高度重视,重点针对提案中反映的“农业农村各类人才储备不足”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结合本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并联合会办单位共同推进提案办理进度。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任务,对新时代“三农”工作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本市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我们围绕中央和上海对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的要求,及时组织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人才工作的有关论述,深刻领会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农业部门积极行动,结合全市开展的大调研,破解人才工作中的瓶颈问题,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市农业农村委积极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配套文件,会同市人社局研究出台《关于鼓励本市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从政策上鼓励、引导各类专技人员到农村基层一线施展才华。

一、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按照本市现代农业“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我委以就地培养、吸引和提升并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截至2019年年底,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9万余人。一是探索培养模式,提升综合素质。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构建“技能提升+学历提高+职称评定”全方位的职业成长通道,全面提升他们综合素质。二是探索精准扶持,提高政策效能。各涉农区结合实际,相继出台各类产业扶持政策,在土地流转、农机具购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职业农民优惠的政策;有些区对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给予单位社保缴费最低基数80%至100%不等的补贴。三是探索跟踪服务,树立示范引领。加强参训职业农民的跟踪服务,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探索成立长三角农民教育培训联盟、青年农场主合作(联盟)等组织,加强指导和服务,帮助健全管理制度。积极培育各类职业农民领军人才,梳理和挖掘职业农民在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树标杆、立典型。

二、加大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培养选拔力度

近年来,为推进上海农业科技人才高地建设,本市注重对农业农村行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一是深化农业农村领域职称制度改革。改进职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论文等倾向,进一步突出实践能力、业绩贡献考核,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实践成果、脱贫致富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等评价权重。对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通车”。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基层社区卫生、农业工程等领域的职称评价,做好农村职称转评国家职称工作,落实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主治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工作机制等。二是加强农业农村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强化继续教育对提升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实施乡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计划。本市市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修等培训项目,适当向乡村振兴需要的专业领域倾斜,加大农业技术开发、农业经营旅游、农村电商、农村社会治理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力度。2019年度本市知识更新工程项目累计培训450余人次。三是加强高层次专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关注农业科技领域高层次人才的遴选和培养,尤其是青年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基地及项目资助工作,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作用。2018年以来,农业领域8名高层次人才入选上海领军人才,10名青年人才获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资助,30名农业领域人才被评为上海市农业领军人才。另有32名农业农村领域科技人才获得“浦江计划”、“启明星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支持。此外,有2个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列入人社部示范性项目,4个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入选上海市重点项目,1个专家服务基地入选上海市专家服务基地。

三、鼓励农村人才创新创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我们积极鼓励青年农民、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返乡下乡创业,开办农民合作社等契合乡村产业特点的创业组织,带动乡村产业振兴和就业增长。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对于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等政策扶持。同时,符合条件的还可按规定享受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满足贴息条件的还可给予相应贴息支持。二是加强创业服务载体建设。通过建设涉农“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提升创业孵化水平,加大涉农类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服务力度。同时,加大农业创业创新教育投入,支持农创学院等产教融合乡村振兴项目发展,着力孵化和帮扶一批农业创新、农民创业的典型企业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经济组织,培育和引领一批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带头人。三是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健全区、镇、村居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优化村居就业服务机构布局,定期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进乡村活动,不断提升服务覆盖面和专业化水平。同时,加强农村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加大“乐业上海”“海纳百创”等服务品牌对促进农村就业创业的服务力度,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农村就业创业工作的支持作用,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此外,我委还配合市委组织部,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带头人的村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实施“班长工程”,加大村党组织带头人挖掘培养力度,并通过统筹选任、下派担任等方式稳步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加大“三个一批”选任力度,扩大来源渠道,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社区工作者、退役军人、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村、大学生村官、返乡的大学毕业生中选用村党组织书记。在能力提升方面,市、区、镇三级联动,强化示范培训、全员轮训、跟班实训。二是及时注入工作力量。全市选派驻村指导员支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同时由各区选派挂村联系员覆盖其他相对薄弱村。各区还通过到村锻炼、挂职任职等方式,加大农村工作力量支撑。三是加大干部人才储备。各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大人才延揽力度,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储备库建设,确保农村队伍接续、工作接续。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要聚焦上海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吸引各类农村人才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政策参考价值。我们将积极吸纳你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转变成今后工作的具体政策和举措,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发展、人才服务等方面入手,探索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新路径。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更开放、更具竞争力的农业农村人才引进集聚政策、促进成长政策和激发活力政策,制定更有利于农村实用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能发展的用人制度和保障政策。健全“双创型”青年人才全方位培养支持机制和突出能效的分类评价激励机制,改革与创新科研经费、创业扶持投入使用管理方式。出台更加有效的促进现代农业企业家、高新技能大师、“工匠型”乡土专家人才成长的激励政策,落实合理平等的公共福利及社会保障制度。

二是加强人才开发培养。实施“农民技能大师和首席技师培养计划”。结合本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的发展需求,依托农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在重点领域开展农民技能大师和首席技师选拔培养工作。在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工作室。加大对农民技能大师和首席技师等技能带头人的培养资助力度,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梯次发展、素质高的农民高技能人才队伍。继续加强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开放有序”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农业科技人才、农业企业家、新型职业农民、农业青年人才等的开发和培养。

三是推动人才创新创业。加大农村农民创业扶持力度,倡导各区鼓励支持农村创业,加强对农村创业重点人群的培训培育,并探索实施给予农村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政策措施。继续推动农村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积极搭建展示平台,丰富竞赛内涵,拓宽参赛覆盖面,提升竞赛组织方式,提高大赛影响力。推动建立农村“双创”园区、孵化实训基地,总结推广农村“双创”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培育一批农村“双创”带头人,通过科技兴农和都市现代农业项目支持一批创意农业成果转化。

四是加强人才引进集聚。围绕《上海市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提出的打造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三园”工程要求,研究确定一批农业行业重点机构,开展农业引智,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力度,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农业科技人才、富有工匠精神的农业技能人才和引领服务群众的农村实用人才。同时,注重人才软环境建设,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吸引最好的人才,帮助解决人才的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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