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62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0-06-15 16:38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的要求。对此,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专题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决定》精神,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一是全面封控隔离野生动物。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暂停一切涉及野生动物活体的经营利用性活动和审批,全市关停66家商场内的萌宠店、室内动物园,全方位、全领域开展野生动物繁育场所封控隔离和防疫检查,从源头上切断可能的疫源疫病传染源。二是严厉打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上海海关、市绿化市容局、市网信办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上海市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市、区两级公安、市场监管、绿化市容、农业农村等部门已开展86次联合执法行动,立案6起,并组织主要电商平台召开专题指导会议。全市面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食用野生动物情况明显好转。三是积极开展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围绕全国人大决定内容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和科普宣传活动。市绿化市容部门组织“拒吃野味,从我做起”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开展上海乡土野生动物物种宣传。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同步启动了对全国人大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制作法宣视频,公布典型案例,市民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文明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上海是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重要的集散地、中转地和终端消费市场。以2019年统计数据为例,上海市涉及野生动植物合法进出口贸易、人工繁育利用的企业246家,涉及金额达41. 02亿元,涉及行业以中医药企事业单位为主。在新冠疫情发生之前,本市仍存在违法食用蛇蛙类和鸟类等野生动物的现象。这类现象在金山、青浦、松江、崇明以及市区的部分地区还没有得到根本杜绝。在违法野生动物交易方面,在市内部分花鸟市场存在违法交易野生鸟类,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宠物门店等存在违法交易野生动物等。目前,上海共有花鸟市场10家,涉及20余户鸟类经营户,但没有专门从事鸟类等野生动物交易的市场。在《决定》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关干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出台后,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打击专项行动,加强各类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督促花鸟市场内剩余的鸟类经营户暂停经营,相关违法行为已经明显好转。

近期,市相关部门正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积极推进《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制修订工作。“新规”拟做出如下规定以严格限制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一是扩大本市受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范围,禁食、限养陆生野生动物;二是严格人工繁育管理,禁止商业性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只保留因科研、医药、公众展示展演等特殊情况下的人工繁育;三是强化对野生动物交易的全链条监管,处罚食用野生动物行为、规范非食用性利用、明确交易市场义务和运输查验制度;四是进一步明确部门间协同监管职责,加重对禁止性规定的处罚力度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根据《上海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施行情况,及时研究出台相关配套管理办法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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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096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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