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72号提案的答复

产生日期:2018-10-19 08:2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72号“关于规范和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乡村民宿作为一种新兴休闲业态,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和附加值,成为“美丽乡村、风情小镇”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新动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乡村民宿规范发展,市旅游局、市农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多次调研排摸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对本市民宿问题持续跟踪调研,在民宿规范、标准、规划和人员培训方面积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

一、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因地制宜开展民宿试点

2016年6月16日,《浦东新区关于促进特色民宿业发展的意见 (试行)》实施。浦东确定迪士尼周边、古镇老街和大团桃园为首批重点试点区域,首张许可证已于2017年6月5日发放。崇明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崇明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对于民宿旅游项目开发、品牌创建、市场开发等给予项目总投入10%的资金扶持。同时,对农家宅基地经营住宿业务的办证通道进行了探索,出台《“崇明农家”管理办法》。2017年9月28日,金山区政府出台了《金山区促进民宿业发展的意见(试行)》,2018年3月2日金山区首批民宿集中备案专题会为金山嘴渔村达到民宿规范要求的6户经营户颁发了民宿备案证明。2018年3月28日,青浦区政府出台了《青浦区关于促进民宿也发展指导意见(试行)》。

二、研究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政策

在起草2018年本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过程中,我们多方征求了市各相关部门意见,将“改造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发展民宿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办法”,“研究出台支持乡村振兴的土地政策,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农业设施、乡村产业发展、农民住宅用地需求”,“加强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区盘活的建设用地指标,要向乡镇倾斜,并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保护村、保留村倾斜,用于农业设施建设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发展”,“允许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鼓励有效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民宿民俗、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等规定纳入实施意见。

自去年以来,市旅游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在指导先行试点区探索乡村民宿发展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将本市乡村民宿定义为利用依法建设的农村宅基地住宅、村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等闲置资源,依托当地自然人文景观、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特色,基于合理的设计、修缮和改造,以旅游经营的方式,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处所。民宿经营规模应满足单栋房屋客房数量14间及以下、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同时,《指导意见》对乡村民宿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证照管理,重点区域、经营主体、建筑物标准等经营管理,以及推进机制、审批机制、监管体系等保障机制方面予以了明确。目前,市旅游局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指导意见》征求了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拟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

三、制定本市乡村民宿服务质量标准

2003年市旅游局牵头起草了上海市地方标准《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DB31/T 299-2003),十余年来较好地促进了上海农家乐的标准化、规范化、品质化发展。随着乡村民宿的兴起,乡村民宿呈现出与农家乐不同的特点,市旅游局修订《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为《乡村民宿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细则》,从经营场地要求、住宿要求、服务要求、餐饮要求、交通要求、信息要求、卫生和环境要求、安全要求、特色要求和综合管理等十个方面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开展经营的乡村民宿提出了服务质量要求。目前该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将于近日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

四、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试点

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同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明确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土地政策实施意见(试行)》(沪规土资乡〔2017〕725号),鼓励本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优化设施规划布局,规范用地管理,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市农委会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旅游局、市绿化市容局组织各区上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布局规划用地试点,确定了松江区雪浪湖生态园、青浦区联怡枇杷乐园、嘉定区沥江生态园、崇明县东禾九谷开心农场4个项目为首批试点项目并积极推进。目前,4个试点项目中,雪浪湖生态园郊野单元规划已获批,规划新增56亩土地按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方式,由经营主体直接获取土地;联怡枇杷乐园郊野单元规划已获批,现状存量建筑保留土地12.3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租赁给经营企业使用,已取得青浦区规土局《关于批复青浦区夏阳街道塘郁村民委员会为建设塘郁村历史遗留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通知》;沥江生态园专项规划都已获批,规划新增土地14亩,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土地使用权租赁给经营主体使用,该地块已经获取土地批次文号,即将获取供地文号;东禾九谷开心农场专项规划正在报批。

五、持续开展乡村旅游有关培训

自2008年起,市旅游局与市农委每年组织举办“乡村旅游管理专题培训班”,自2014年起,已连续举办四期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设立了“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及发展态势”、“中国式度假在民宿客栈中的实践”、“台湾乡村旅游案例分析”、“台湾民宿客栈分析”等培训专题,为本市发展乡村民宿提供经验借鉴。

下一阶段,按照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我们将更加注重集聚发展,提质发展,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乡村民宿等项目的落地实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