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13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13号提案提出的关于“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真正富裕起来”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民富裕是根本。近年来,本市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18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30375元,增幅达9.2%,继续高于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和GDP增幅。但农民收入总量偏低、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值差距大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你们提出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涉农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激发农村活力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在此表示感谢。下阶段,我们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让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真正富裕起来。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综合程度高。为此,上海在去年成立了由李强书记担任组长,应勇市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们加强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注重政策供给与政策需求的精准对接,制定出台了推进乡村振兴的“1+19”配套政策文件,搭建起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
今年,市农业农村委牵头梳理了上海市乡村振兴8个问题清单和17条政策制度清单,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定期汇总落实推进情况,每季度形成专报,市政府定期跟踪督查,两张“清单”使上海乡村振兴工作抓手更明确、问题更聚焦、措施更精准。同时,上海市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即将上线试运行,将2019年乡村振兴77项重点任务,按月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和各涉农区,对涉农区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排名,切实做到“抄火表、拉警报、搞协调”,确保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关于涉农政策
关于乡村土地供给。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本市乡村振兴做好规划土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府办规〔2018〕30号),聚焦镇村规划引领、基本农田优化、存量盘活利用、分类简化用地手续、规范设施用地类型和土地复合利用等方面,明确各涉农区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形成的用地指标要向乡村地区倾斜。目前,市规划资源局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以进一步保障乡村振兴用地指标的落地。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改善我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9〕21号),节约集约土地资源,切实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到2022年,约5万户农民实现相对集中居住,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于农村综合帮扶。2018年我市出台了《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委办〔2018〕48号),聚焦生活困难农户,开展新一轮(2018-2022年)农村综合帮扶,全市共筹集约55亿资金,用于帮扶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崇明、金山、奉贤、青浦、松江建设“造血”项目,提升经济薄弱地区自主发展能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改善生活困难农户生活水平,抬高农民收入底部,补齐农民收入短板。目前,相关涉农区已遴选出优质帮扶“造血”项目6个,其中奉贤区购置“国际制造服务(上海)科创中心”项目已进入市级农村综合帮扶专项资金拨付阶段。
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截止到2018年底,全市已累计完成了62万户农户的村庄改造工作,市级累计投入44.5亿元,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2018年,本市出台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三个层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确定浦东新区大团镇赵桥村等9个村为首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截至目前,9个示范村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建设,按计划于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关于产业融合发展。积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等文件精神,在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促进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在都市现代农业专项中专门设置了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培育农村新产业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推进优质稻米产业化,推动蔬菜、水果等园艺产品采后处理、储运和销售一体化发展,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与盒马鲜生和本来生活等新零售企业建立产销对接合作关系。积极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民宿发展,2018年,配合市文化旅游局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截至2018年底,本市已开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景区(点)325个,年接待游客1900多万人次,培育创建了20余家五星级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
三、关于增加农民收入
从上海农民的收入结构看,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主要是提高其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提高工资性收入的关键是促进农民就业。近年来,我们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目前全市累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5万人,到2022年,计划培育2.5万名新型职业农民。今年,“为1万名建档立卡农民提供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目前已对11380名农民进行建档立卡,一季度已为建档立卡农民提供培训等就业服务6608人,其中实现就业1490人。下阶段,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新培养青年农场主100名,年内完成农民非农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9万人次,帮助6000名建档立卡的农民实现就业。此外,我们还将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支持创建一批返乡创业园。
提高财产性收入的关键是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目前,全市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镇级产权制度改革完成了65%;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2018年度收益分配,实现年收益分红11.5亿元,人均分红1096元。为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我们鼓励学习借鉴奉贤区发展“百村公司”的成功经验,在区级层面统筹协调、抱团发展,通过建设一批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形成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深化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盘活存量宅基地资源,鼓励在镇或村层面予以统筹,引入社会资本,兼顾农户、集体和社会资本等多方利益,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统一经营,用于康养、休闲、民宿等相关产业开发,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关于激发农村活力
关于农村创业创新。201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本市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49号),在简化市场准入、改善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引导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近年来,本市积极搭建农村创业创新交流展示平台,营造良好的农村创业创新氛围,组织开展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全国新技术和新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等活动,选拔推介上海农村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和人才,为优秀项目提供创业指导、孵化服务和多方位宣传等,培育了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为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支持在沪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战略需求。目前,我们已梳理排摸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各项需求,正联合市地方金融局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意见。
关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18年本市出台了《关于本市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重在改变涉农资金分散的现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对部门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部门间涉农资金主要围绕重大项目、重点区域打造资金整合平台。据了解,目前各涉农区都建立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并对照市级目前设置的13个涉农资金大专项要求,对部门内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交叉重复的涉农资金进行初步的清理、整合。下阶段,我们将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部门内资金整合,加大部门间资金统筹,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确保政策导向和财政投入与都市绿色农业发展目标任务相适应,做到专项任务和资金在同一目标下“齐步走”。
关于承包地改革。本市已积极落实国家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在全国率先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市承包地流转率达到85%,预计今年底可达到90%。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探索建设区级土地流转平台,加强农用地用途管控,通过规范农村承包地流转,建立规模化、组织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
关于支持薄弱村发展。2019-2022年,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选派优秀干部支持薄弱村发展,加强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实现直接服务联系薄弱村全覆盖。2019年,已下发《关于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选派优秀干部支持本市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区和市属国有企业已上报市委组织部拟选派干部人选。继续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与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有序衔接,实施“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做到涉农乡镇全覆盖、建制村党组织全覆盖。
关于农村社会公共服务。2019年以幸福乐园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农村养老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新增示范睦邻点500家,完成薄弱养老机构改造80家。开展乡村医生岗位业务培训,每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每区完成市、区两级培训不少于200人次。加大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配送力度,实现农村地区标准化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服务功能提升全覆盖,继续开展“戏曲进乡村”等专题配送,市区两级配送戏曲类演出和活动1万场。完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五项标准”年度任务;开展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做好76所学校的中期评估;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选派33名特级校长、30名特级教师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
关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2019年以幸福乐园工程为抓手,强化基层党建,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建设,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在崇明、青浦、松江和金山试点的基础上,完成有线电视、移动端APP等村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村干部开放式办公,加强村干部与村民面对面沟通。加强平安乡村创建,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和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实现村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全覆盖、全联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试点培育1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加强文明镇村创建评选活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三级阵地网络建设规划布点及试点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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