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5-06-1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邬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乡村产业配套设施用房政策倾斜           的建议》收悉。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崇明区人民政府开展专门研究,我们认为您提出的建议有利于优化乡村产业结构,进一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我们将在既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强化落实。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供给,落实用地保障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乡村民宿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22〕4号)、《关于推动上海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沪农委规〔2023〕14号)等文件,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了“对乡村民宿必要的配套服务接待设施,可实行‘点状供地’”“鼓励各涉农区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等方式盘活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乡村民宿配套设施建设”等要求,从政策制度层面进一步支持、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各涉农区因地制宜积极盘活乡村产业配套设施用房的同时,推进乡村产业配套设施用房从单一功能向“生产、生活、生态”多功能融合转型,通过技术创新、政策突破与市场化运营,逐步实现乡村资源高效利用。

  二、加强制度创新,优化工作路径

  2024年4月,我委联合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 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沪规划资源乡〔2024〕110号)(以下简称“110号文”),政策实施ABC(A类农业服务类建设空间、B类农业配套类建设空间、C类小微配套类功能空间)分类管控,通过建立全周期贯通的“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政策实施路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市规划资源局做好“110号文”的政策宣贯、技术指导和实施评估,指导各涉农区提炼总结形成一批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引领”,有效保障农业现代化发展、乡村振兴新产业新业态项目落地,带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三、加强政策引导,明确工作要求

  2024年5月,我委会同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沪农委〔2024〕126号),明确我市设施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行动和保障措施。崇明区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从崇明区反馈的会办情况来看,目前崇明区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过程中,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并未设置供给限制,“生活配套设施用房”如符合现阶段设施农业用地中员工就餐及看护房要求的,可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如不符合现阶段设施农业用地范畴的,需按照建设用地报批和管理。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市规划资源局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一线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2020〕591号),有力有效保障我市设施农业用地需求;同时,深入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尽快掌握有关管理要求和业务知识,推动新的政策制度落地。

  衷心感谢您对上海乡村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姓名:林啸                    联系电话:23119641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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