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0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何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美丽庭院建设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是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委高度重视,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您反映情况客观存在,提出的建议有很强的参考价值,我们将在既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措施推进落实。综合本市美丽庭院建设实施情况,以及提案会办单位意见,现形成以下答复意见。
一、本市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们把美丽庭院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的重要内容、抓手实施推进。两轮市委民心工程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程都将美丽庭院作为重点建设项目。2024年和和2025年,美丽庭院建设均被列入年度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2021年开始,我委会同各涉农区在示范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任务清单中明确美丽庭院的建设任务。2022年制定《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工作指引》等指导性文件。2023年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本市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方案,安排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程建设(含美丽庭院)。其间,各涉农区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制定本区的美丽庭院建设管理细则,明确建设标准、管理流程及资金安排等要求,比如浦东新区出台《以星级户为抓手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方案》,每户每年最高奖补800元;闵行区针对创成美丽庭院示范户的农户,给予2000元/户的奖励;松江区按照保留村6000元/户,非保留村4000元/户,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含美丽庭院)项目。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美丽庭院 43.7万户(其中,50%左右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中完成)。2021-2022年完成23.7万户,2023年完成10万户,2024年已完成10万户。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们将认真回应社会各界对美丽庭院建设的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美丽庭院建设的指导意见》,会同各涉农区强化美丽庭院建设机制完善和落实,加强指导,办好实事。
(一)在完善建设管护机制方面
一是健全美丽庭院四级联创机制,压实市、区、镇、村在政策设计、底数排查、任务安排、组织实施、长效管护等环节的责任;二是厘清政府公共管理与私人边界关系。明确农民宅基地范围内的私人庭院维护管理应以个人为主,镇村可通过积分制等方式调动农民自主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引导各涉农区选择与集体经济实力相匹配的管护方式,推广以工代赈和“美丽庭院星级户”评比等模式,激发和吸引更多农户参与建设。
(二)在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引领者和实践者作用,在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程中,推动“四议两公开”等村民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落实,让村民充分参加涉及美丽庭院建设的讨论,依据决策结果实施建设;二是要依托“三师联创”机制,深度挖掘乡村文化元素,科学规划美丽庭院布局。三是定期组织邀请行业专家、技术人员、“乡村工匠”等提供驻村服务,提供庭院美化、小三园打造、绿植栽培技术指导,提高村民技能水平。
(三)在挖掘美丽庭院附加价值方面
一是发展庭院经济,引导村民利用庭院种植特色农产品、精品花卉等,实现美丽庭院赋能美丽经济。同时,引导有条件的区域依托乡村旅游、民宿、康养等新业态,将庭院建设与三产融合相结合,让乡村庭院既美起来又富起来;二是融入特色文化元素。作为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推动各涉农区在美丽庭院建设中积极融入当地特色文化元素,让乡村庭院在保持村庄特色、传承文化传统的同时挖掘“美丽庭院+”价值。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本市美丽庭院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本市乡村振兴工作。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姓名:周谷城 联系电话:23119593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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