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5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5-06-1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崇明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科创助力“长三角农业硅谷”建设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6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农业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明确推进“张江种谷”“上海农业科创谷”“长三角农业硅谷”(以下简称“三谷”)建设,汇聚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培育一批生物育种、生物制造、现代智能温室和植物工厂等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打造涉农科技型企业集聚区,提升创新策源能级。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安排专门资金,支持“三谷”建设,2024年支持“长三角农业硅谷”农业科技企业项目13个,立项资金达1800万元。市级都市现代农业项目支持上海现代设施农业片区首发项目在崇明落地开工,市级支持资金超过3000万元。市科委通过农业科技专项,推动崇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主体开展新技术开发和新成果转化应用等研究,“中华绒螯蟹白壳品系规模化养殖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示范”“优质芹菜新品种‘沪芹1号’绿色高效栽培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等项目成功获得立项支持。市农科院通过“总顾问+专家工作室+专家服务团”服务模式,组织水稻、蔬菜、畜牧等行业20位专家以及食用菌、长江特色水产专家团队常态化深入基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2024年11月,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区召开“三谷”专题座谈会,讨论“三谷”定位、发展方向和重点,要求各谷定位清晰、目标明确,多举措推动“三谷”建设。2025年3月,经市领导同意,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表,明确崇明区政府牵头负责编制“长三角农业硅谷”建设专项规划,对标国际农业科技园区(荷兰瓦赫宁根创业产业园),学习相关经验,系统谋划“长三角农业硅谷”建设。

  市农业农村委对照《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表要求,已初步建立了“三谷”季度调度机制,并于2025年3月14日组织“三谷”所在三个区农业农村委赴崇明召开第一次工作交流会,交流 “三谷”支持政策、资金、科技企业入驻情况及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近期,市农业农村委草拟了《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三谷)项目及资金管理补充细则》初稿,明确支持“三谷”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待征求相关单位及企业意见后正式印发。市农科院正在谋划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一区一策”,从品种选育、品牌建设、技术示范、产业扩容等方面为长三角农业硅谷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根据代表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聚焦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研究制订《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三谷”)项目及资金管理补充细则》,为持续推动“三谷”科技创新项目提供政策保障。支持“长三角农业硅谷”农业科技企业全年常态化提出科技需求,提升创新策源能级,逐步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形成企业出题、区级遴选、市级立项的长效机制。

  二是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编制“上海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十五五规划”,将符合全市规划导向的重大政策、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将整合编入“十五五”规划,为崇明区“长三角农业硅谷”提供规划支撑,以便崇明区找准在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布局中的定位,并在区级“十五五”规划中明确发展政策、任务、项目需求。

  三是以国家设施农业工程中心为基础,市农科院联合同济大学、交通大学等单位,共同成立上海设施农业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创新中心落地在崇明,计划采用新型研发机构模式,为全市高标准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布局提供应用场景、成熟案例,打造农业现代化新高地。

  四是集聚市农科院优势科研力量,加强水稻、花卉、食用菌、生态等产业科研团队与崇明对接,建立长三角粳稻研究中心、国际水仙种源创新中心、国家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崇明工作站、崇明地方特色农业种质资源圃等,促进食味粳稻、崇明水仙等全产业链创新,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五是借助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崇明分中心,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为“长三角农业硅谷”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金融知识培训、投融资路演、成果转化交易等各类服务,促进企业与金融资源、市场主体对接,推动开展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和交易。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联系人姓名:贺凌倩                  联系电话:23113052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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