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02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4-06-0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邱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水稻生产现代化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粮田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目标任务,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上海都市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打好底板。一是抓规划促引领。印发实施《上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2-2030年)》,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向开发潜力大、建设成效高的区域集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抓项目促发展。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积极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通过专家集中评审,现场实地踏勘、套图比对分析等方式,加强项目择优遴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优化项目设计和工程内容,积极推动田水路林村整体融合建设。三是抓投入促保障。持续加大建设投入力度,每年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在4亿元以上。同时,足额落实管护资金,保障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建后管护。2023年,修订出台了《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23〕4号)。其中,明确把田块改造、田间机耕道建设等内容纳入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支持范围。目前,全市1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中已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占72%,有力提升我市粮食生产现代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求,将进一步因地制宜推动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农田宜机化生态化改造,提升田间通达度。同时,加快推进粮食烘干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减少粮食损失。

  二、关于提升水稻发展科技水平

  为保障粮食安全,多年来我市农业科技持续关注水稻产业,并在品种选育、投入品研制、绿色生产、烘干加工等产业链各环节研发与应用加大投入。2011年,我市启动了五年一轮的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目前已进入第三轮建设工作。经过两轮体系建设,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种植比例达到七成,优质米种植比例达99%,机械种植率达92.4%,杂交粳稻机械化制种最高亩产346.1公斤,创国内纪录。“申优26”等品种通过国家审定,上海优质软米品种连续三届斩获国家金奖,体系成果获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目前,第三轮水稻体系建设中,重点突出优质稻米生产与生态绿色循环结合,解决产业链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进一步提升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和绿色种植技术覆盖面,提高化肥农药使用效率,提升地产稻米品牌化销售比例。同时,按照率先实现农业科技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要求,上海农业科技确定了生物育种、生物制造、温室和植物工厂等新赛道。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有竞争优势的种源,加快现代育种技术应用,提高育种效率,特别是在水稻基因编辑领域突破生物育种底盘技术,建立快速精准育种技术体系,培育自主核心种源,创制或改良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同时,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队伍公益性服务主体作用,提升水稻产业技术体系全产业链技术服务能力,协调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化服务机构、特聘农技员等各类多元化服务主体为区域内水稻生产经营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社会化服务互为补充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三、关于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

  近年来,我市积极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努力提升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9号)等有关要求,我委已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上海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4〕26号),在全市部署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遴选认定工作。依托我市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按照“1+X”服务模式(1指全程机械化服务,X指维修保养、技术指导、烘干等农事服务),到2025年在全市遴选认定10个以上以全程机械化服务为核心,集维修保养、技术指导、烘干等农事服务为一体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同时,我委在开展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工作中,注重强化组织领导,将其作为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举措。注重统筹用好现有各类政策,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加快农机装备升级换代,加强粮食烘干、农机库房和维修点等设施建设。注重围绕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聚焦薄弱环节,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全产业链服务水平。注重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合理配置“平急两用”应急救灾机具,加装北斗定位、作业监测等智能化装备,与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一起在自愿基础上纳入全国农机作业指挥调度系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供需信息服务等方式,引导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自愿服从农业农村部门调度,开展应急救灾抢险工作,提高应急机具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注重加强队伍人才培训培养,全面提升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职业荣誉感。目前,全市已遴选推荐浦东新区乔稼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13家单位,将以正式文件上报农业农村部。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基本条件、认定标准,加强对各区遴选推荐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情况的现场督导,组织完成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评审认定,公布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四、关于水稻生产补贴

  我市从2004年实施种粮补贴,有力保护农户的种粮积极性,稳定了我市粮食种植面积,为全市粮食安全提供了政策保障。2018年以来,对种植水稻而言,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亩260元,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统筹使用。各区在市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结合当地财政实力相应增加有利于水稻生产技术推广的补贴,如机插秧补贴、水稻测深施肥补贴等,还有一些物化补贴,如良种补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等。2018年国家降低了粳稻最低收购价,从原来的每斤1.5元降至1.3元,种植水稻亩均收益减少约220元(每亩产量按照550公斤算)。为了稳定粮食生产,保证种粮农户收益,各区政府纷纷出台了稻谷收购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每斤0.1~0.2元,得到了农民的欢迎。同时,为了提高补贴的有效性、精准性,防止骗补等问题发生,2021年,我委制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涉农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沪农委〔2021〕304号)。根据要求,我委在各区补贴面积核查、抽查的基础上,每年安排资金委托第三方开展补贴面积抽查,抽查比例达10%以上,确保补贴面积准确。并深入各区和市属农业企业开展涉农资金督查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2023年,我委重新开发了全市涉农资金监管平台,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目前涉农监管平台已正式试运行,相关数据已陆续上平台。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结合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协调市财政局不断加大市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认真落实种粮补贴,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种植户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上海贡献。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姓名:陈建芳                 联系电话:23116583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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