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47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周勤代表提出“关于对崇明地区农业设施用房给予政策倾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和专项规划编制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委会同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形成行动方案送审稿,明确建设目标,提出规划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引领区、全面推动现代设施种植业高质高效发展等八项重点行动,大力推进本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同时,联合市规划资源局开展现代设施农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上海市现代设施农业专项规划(草案)》,规划明确了3.6万亩12个现代设施农业片区,其中崇明现代农业园片区共计0.44万亩。
二、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监管
本着既保护耕地,又保障农业发展的原则,我委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等文件要求,督促各涉农区学习领会耕地保护工作要求,优化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确保设施农业用地依法合规。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上海市现代设施农业专项规划》,尽快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议后印发,会同各涉农区推进;同时,指导崇明区开展设施农业相关行动方案和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二是配合市规划资源局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出台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2020〕591号),有力有效保障本市设施农业用地需求。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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