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23-06-05 14:1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孙小芳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打击伪劣化肥,保障农业健康生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化肥是确保粮食稳产高产的重要保障之一,化肥质量好坏关乎农产品质量和农民经济效益。伪劣化肥不仅影响农作物生产,而且还会损坏土壤耕作层。作为农业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委一直关注关心化肥、农药等农资质量和使用情况,并按照职责分工不断强化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等登记类肥料的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等监管工作,着力打击假冒伪劣以及应登记未登记而销售的肥料产品,不断净化本市农资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权益。同时,市农业农村委每年组织农业行业专家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业从业者合理选择、科学使用肥料,不断提高肥料使用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肥料质量抽查、强化市场执法监管,加强宣传培训,确保本市肥料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质量监管,保障产品质量。为加强本市农药、肥料质量监管,我们已经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农药、肥料质量抽查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23〕31号),抽查方案明确了今年肥料质量抽查的覆盖范围、抽查数量、抽查程序,结果确认等各项要求。接下来,我们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市肥料生产企业、农资市场流通的相关肥料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同时对往年肥料质量抽查中存在的问题企业问题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做好后续跟踪,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农业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确保本市肥料产品质量。

(二)强化执法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监管力度。在强化登记类肥料监管的基础上,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农资经营门店的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和水溶肥料进行执法检查,确保覆盖全部肥料产品。加强源头监管,把好生产第一关。对全市有机肥生产厂家、微生物肥料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持证企业的产品合格证、标签标识、进销台账等进行检查,力争做到产品可追溯。强化日常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日常执法检查的频次,通过不同形式的专项活动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紧盯案件线索一查到底,让违法经销商无处遁形。

(三)加强农民培训,增强防范意识。组织召开3.15农资打假现场会等活动,通过主体宣传、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展示伪劣肥料的常见识别方法,不断提高农民识假辩假能力,避免坑农害农事件发生。深入开展农民培训,增强农民的防范意识,指导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个体农户购买肥料时签订购买合同,保留收据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权益。依托市农科院、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广校等农业科研推广部门做好农业技术服务,指导农民根据种植业结构、作物类型、土壤基础情况等方面科学选择肥料,合理使用,不断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