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33号代表建议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过程中重视“带头人”和“领头雁”作用》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要振兴,离不开乡村人才的可持续供给,更离不开心系乡土的“带头人”、“领头雁”。近年来,我们一方面深入推进“班长工程”,切实加强乡村“带头人”村书记队伍建设,另一方面以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为抓手,鼓励扶持返乡下乡创业,大力培育农村创业生力军等“领头雁”,取得了实质成效。
1.注重乡村“带头人”队伍建设。一是优化村“两委”班子队伍结构。以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等为重点,储备、培养一批村“两委”干部。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打破身份、职业等界限,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优秀青年中选拔培养“两委”干部力度,加强人才储备,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据统计,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1周岁,比上届下降1岁;本科以上学历占33.9%,比上届提高8.6个百分点;有95名大学生村官当选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其中19人当选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成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高度重视村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多年来,每年围绕法规政策、人际沟通、项目管理、村经关系、社会组织参与等方面对村委会主任进行培训,着力提升其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对村委会成员进行全覆盖培训,确保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切实加强村委会成员为民服务的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强化社会服务水平。以行政村“三室一站一店”(事务代理室、标准卫生室、综合文化活动室、为农综合服务站、便民直销店)以及农家书屋、健身苑等公共服务机构的人才配备为重点,坚持本土培养和下派指导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村管理人才规范化、专业化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各区创新性地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如金山吕巷镇建立“巷邻坊”服务点,奉贤区海湾镇推出“365关爱空巢老人”、“星星菜单”等项目,志愿者团队、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村级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2.加快乡村“领头雁”培育。一是关注经营人才,举办党校研修班。会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党校,将“农业经营”纳入全市重点扶持和优先发展的行业领域举办高级研修班。研修班以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职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队伍为目的,尝试摆脱固有思维,找准人才特征,创新课程设置,重点突出党课比重、突出“三农”特点、突出企管实务,时间紧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过研修教育,引导体制外经营人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忘初心,更好地投身乡村振兴伟大事业。二是加大政策扶持,鼓励涉农创业。针对创业者普遍面临的融资难、成本高、能力弱的瓶颈,制定了一系列专项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各项政策在农村落地见效,努力惠及更多的涉农创业者。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农民合作社等创业组织在资金短缺时,可按规定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期还本付息后,还可享受一定的利息补贴。实施初创期创业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社会保险费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按照吸纳本市就业情况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和房租补贴。同时,对高校毕业生、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创业的,还给予首次创业8000元的一次性补贴,降低创业初期成本。三是加强创业服务,引导涉农创业。构建“能力提升+创业培训+创业见习”的创业者能力提升体系,帮助创业者增强创业实践能力。鼓励郊区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发展创业孵化基地,对涉农创业组织等各类契合乡村产业特点的创业形态,加强创业孵化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动员各方力量服务涉农创业,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团顺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2017年专门成立生态农业专家导师营,目前共有近20名农业相关创业指导专家,每年深入田间地头为农业创业者提供公益性的指导服务。
您在建议中提出要充分发挥“带头人”和“领头雁”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村书记队伍素质,探索吸引和留住人才的乡村政策等具有很强的政策参考价值。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转变成今后工作的具体政策和举措。
一是进一步完善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始终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通过基层推荐一批、组织选派一批、社会招聘一批等途径,扩大村书记来源。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多部门联合审核长效机制,把不符合条件人员坚决挡在门外。积极推进村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不断提高村书记队伍建设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明确将村书记纳入区级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形成市级层面示范培训、区级层面全面轮训、街镇层面专题集训的工作体系,确保每年培训全覆盖。充分发挥书记工作室、居村实训基地等平台作用,探索建立师徒带教、岗位锻炼等教学方式,提升村书记队伍整体素质。继续依托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职业院校、现代网络和远程教育系统,建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开放有序”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农业企业家、新型职业农民等的开发和培养。
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积极引导更多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鼓励郊区继续建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提升创业孵化水平,加大涉农类创新创业项目的孵化服务力度。推进创业见习基地建设,为有志于农业创业的创业者提供针对性的创业见习服务。继续强化生态农业专家导师营建设,为农村和农业方面的创业者提供专家指导服务。同时,在东方讲坛创业生涯系列讲座中,开设农业创业主题公开课。
四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支撑机制。指导各涉农区建立村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制度,探索村干部合理增长和退休待遇保障优化的有效办法。大力选树解决问题有本事、化解矛盾有招数、服务群众有热情的优秀乡村“带头人”,以及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爱农村的乡村发展“领头雁”,发挥先进典型的积极作用。根据相关政策在购房租房、医疗保障、户籍迁入、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