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02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情况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0284号“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中资金管理问题的几点建议”收悉,有关办理答复如下:
一、资金申请和计划统筹规划方面
近年来,本市财政部门在加大财政支农投入的同时,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机制。从2014年起,根据中央和本市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要求,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等部门结合本市财政支农工作实际开展了市级财政支农专项政策整合工作,将农业主管部门的48个专项整合归并为7个功能导向清晰的专项,建立全新的“6+1”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整合后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解决了政策同质化、分散化的问题,支持方向进一步聚焦重点,市级资源集中用于支持符合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符合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核心要求,符合本市农业规划的对象、领域和项目。
二、在资金使用统一计划、跨部门支农资金整合方面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市农委与市水务局等市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整合资金、统筹管理、重点投入的工作方案,形成了项目和资金的集聚效应。将村庄改造、中小河道轮疏、农村生活污水、农村道路危桥改造等项目资金在区县平台整合,统一规划实施,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美丽乡村实施区域,克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弊端。
三、在加强财政和财务基础管理方面
本市财政部门每年组织开展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培训,重点围绕财政管理、财政支农政策、财务会计知识等方面进行轮训,提高基层干部管理能力。此外,我们还充分利用项目评审、跟踪审计、绩效评价等监督方式,加强各项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效能,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注重项目开展的有效性。
四、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项目的跟踪审计及绩效评价方面
为了更好地适应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要求,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时、按质完成至2020年的本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上海市农村村庄改造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对各级政府的监督管理的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并鼓励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实施专业监督管理,建立“政府问责、机构督查、群众监督”多方协同的综合评估监督机制。明确市农委、市财政局对项目建设开展中期和结果考核。中期检查包括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检查,建设内容核查,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等。结果考核包括对项目建设内容、审价审计结果的核查,对项目建设效果实施绩效评价等,按照检查考核结果据实拨付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整合、规范和优化财政支农资金,加强整合后的支农资金监督管理及对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加强统筹规划资金归集,深化推进跨部门支农资金整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