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06号关于“出台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农业从业人员人才培育的范围,丰富培育方式方法”的建议。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农业农村部的关心指导下,市农委精准开展培育,夯实培育基础,在培育机制、信息化手段运用、搭建交流平台等方面做了创新探索,加快培育一支与s上海都市现代都市绿色农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一是坚持分层分类培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大力推广分段培育,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模式,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各区农民培训单位根据当地主导和优势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市级在组织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过程中,设立了视野拓展、资源导入、能力提升、抱团发展四个课堂,运用案例分析和问题研讨等方法,提升创业者的理念,开拓产业视野,搭建合作平台,创新培训模式。通过举办创业创新项目大赛路演、进行项目孵化和政策扶持等途径,大大提升了遴选对象的企业管理和创新能力。二是积极创新培育模式。经过五年多的实践,本市对农业从业“人”的教育培训,已经逐步从“培训”向“培育”转变。进一步从课堂走向实践,充分依托实训基地,强化实践教育比重;进一步强调全程跟踪服务,加强“保姆式”、“学徒式”、“导师式”等形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跟踪服务,通过创业创新项目比赛、创业孵化扶持等形式,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市场竞争“实战”能力。截止至目前,全市累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0539名。下一步,将探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积极开展延伸服务,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农业后继者从业人员的人才储备。
二、关于“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建议
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扶持力度,本市实施出台了鼓励本市“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在特殊行业就业的扶持政策(以下简称“双特”政策)。目前,从事绿化市容、物业管理、涉老服务、邮政快递、养护服务行业的本市用人单位,以及涉农企业和区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经人社部门认定的“特定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虽然“双特”政策并不是从社会保险补贴的角度给予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扶持,但政策的导向和效果是一样的。2017年,金山区纳入了作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试点区,探索稳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群体的收入水平。加强经与市人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商,妥善解决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参加社会保障的开户与缴费问题,确立了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属性。下一步,将在金山区的试点的基础上,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缴金补贴政策。
三、关于“出台吸引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的政策措施”的建议
本市实施的是面向所有创业者或意向创业者的普惠性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或意向创业者均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场地房屋补贴、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等一系列的创业扶持政策,并可免费享受本市的各项公共创业服务,包括专家辅导、实务讲座、创业孵化、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创业社群组织的联络交流等。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原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每两年开展一次上海市优秀农民工和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在本市郊区从事农业创业创新并且成绩突出的来沪农民工,一并纳入评选表彰的范围。最近几年,获得此项荣誉的郊区农业创业创新的农民工累计达44人,,通过此项评选表彰,他们都顺利地解决了落户、居住证积分、子女教育医疗等问题。下一步,根据《关于本市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2017]49号)文件精神,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政策范围。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基金中,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支持范围。
四、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学历和职称晋升纳入人才管理体系”的建议
市人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农委对于新型职业农民工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农业科技人才管理范畴,积极支持这类人员参评农业技术职称,为他们申报职称提供便利。一是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职称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积极申报职称评审,并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二是适应新型职业农民特点,修订完善评价标准,重点考察申报人员在生产实际中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考察合作社对当地农户的带动能力和所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适当降低论文、学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权重。三是在评审过程中,根据农民合作社的工作性质,采用现场评审、业绩展示等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2017年,经专家评审,有15名新型职业农民取得农艺师职称。下一步,将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使用相结合,支持鼓励合作社对取得职称的人员进行岗位聘用,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
五、关于“将各类扶持政策所需补贴资金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的建议
近年来,市级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一是积极推进本市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现代农业要素支撑,重点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和农业生态保护方面给予扶持,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接二连三”,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产业升级,推进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贯通,实现农业提质增效;二是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从业人员培训项目,从资金上保障项目开展,为建设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