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1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产生日期:2017-04-18 06:3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14号“加快构建农业青年人才培育的体系”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农业知识文化纳入中小学自然科学教育

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本市普通中小学课程中自然科学的学习领域由小学自然(科学与技术)、初中科学、中学物理、中学化学和中学生命科学等五门学科组成。正如建议中提到的,教师会在具体教学中主动将身边的乡土资源利用起来,让孩子们更多接触大自然。比如学习“水生植物”时,教师会结合水乡资源,将茭白、菱、水葫芦、水鳖等带进课堂,供学生观察和实验。同时,很多学校也充分利用实验室、阳台、屋顶以及校园绿地,建设苗苗小农场、蔬菜园、百草园和一米菜园等。今后,本市中小学自然科学教育中,还将继续创造条件进行这些方面探索。

二、关于“农业勤工俭学”、培养农业潜在人才的建议

建议中提出试点“农业勤工俭学”,建立农业人才“蓄水池”。市教委目前开展了相关院校与农业合作社进行校企合作的活动。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支持这项工作,将设有农业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院校作为重点,鼓励他们与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开展校企合作。对于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学生,支持鼓励他们到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勤工俭学,锻炼他们的专业实践能力,为现代农业发展培养人才。

三、关于继续完善职业农民培育机制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已连续第三年被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市农委及各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制定出台了相关的工作实施意见、认定管理办法等,基本构建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格局。目前,全市已累计培育认定新型职业农民4693名。下一步,市农委将围绕本市农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到2020年培养2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健全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并有序实施本市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对认定后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强继续教育培训,促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学历提升、职称评定、创业培养等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农民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本市新型职业农民的素质和水平,真正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担当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四、关于完善农业人才认定、职称评定制度

这点建议确实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的一个客观需要。据了解,目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已将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主体,可以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本市新型职业农民申报职称的通道已经打通。但实际上,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农民申报数量不多。考虑到职称外语、计算机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瓶颈制约,市农委一直积极与职称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沟通,要求结合农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更加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适当降低职称外语、计算机门槛。今年年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出台了相应配套政策,明确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本市职称评审申报的前置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由用人单位结合岗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下一步,市级有关部门将围绕“新政”,研究调整2017年度本市农业行业职称评审文件,进一步优化职称评价办法,加强农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让更多一线农技人员得到专业技术水平认可。

五、关于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农村倾斜

本市十分重视郊区农村学校发展,将市区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扩展。近年来,不少市区优质中小学到郊区办学(办分校),如上海中学东校、复旦附中青浦分校、交大附中嘉定分校、上海实验学校崇明东滩学校等涵盖各学段、各地区。2016年秋季,共在城郊结合地区和郊区集镇开办了75所中小学幼儿园,扩充班级规模1732班。郊区新增中小学幼儿园总量占全市新增中小学幼儿园总量的88.24%。部分新增开的学校或幼儿园通过引进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实现高起点办学。同时,市教委还开展五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工作,覆盖109所郊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这些学校办学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下一步,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城乡教育资源的均等化。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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