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村庄改造 建设美好家园——上海市松江区村庄改造工作经验

产生日期:2012-07-02 01:48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城镇规划处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在市农委等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村庄改造工作得到扎实有序推进。通过村庄改造工程实施,使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生态环境、农民生产生活有了明显改善。下面就我区村庄改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汇报。

    一、前阶段村庄改造推进情况回顾

    根据本市提出的“稳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求,2007年我区率先在本市开展了村庄改造的试点工作,当时在我区浦南农业地区的泖港镇曹家浜村、黄桥村先行开展村庄改造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后,每年在农业地区安排一定数量的自然村进行村庄改造。五年来,市、区二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86亿元,共改造了29个行政村中的258个自然村落、计15705农户。其中:聚焦浦南“三农”工作综合试点区,改造了22个行政村中206个自然村落12576户,占80%。

    我区村庄改造主要内容是农村基础设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村内公共服务设施等三大类。五年来,全区累计完成村内道路改造138公里,农民住宅外墙整修440.66万平方米,住宅环境整治拆除违章建筑、废旧房屋8.73万平方米和11006农户生活污水处理、建造了21座高负荷污水处理站、185座分散式人工湿地池等改造项目。

    村庄改造主要成效:

    1、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村庄改造注重从农民最急需、最关心的事情着手,积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信息网络、治安联防、环卫保洁、社区服务进入村庄。农村基础设施改造重点解决了自然村内道路建设和危桥改造,水泥路浇到农民家门口,方便了村民出行。

    2、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村庄改造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通过综合改造和建设,实现了“村落绿化、墙壁白化、道路硬化、河道净化、环境洁化、路灯亮化”,彻底改变了昔日道路坑洼、河道淤塞、垃圾乱倒、环境脏乱的现象,使自然村呈现出水清岸绿、村容整洁、黛瓦白墙、环境舒适的新气象。

    3、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村庄改造不仅改变了村容村貌,而且促进了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屋前宅后建立“菜园、果园、竹园”三小园;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统一处理;自来水管网换管改造,村民饮用水质量显著提高;新建的卫生室和农家小超市,方便农民就近就医购物。项目实施村的居民对村庄改造项目普遍表示满意,满意率很高,据绩效评估的抽样调查满意率达92%。

    二、实施村庄改造做法和体会

    按照市村庄改造工作总体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委、区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村庄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和检查验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分工协作,落实工作责任。各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负责村庄改造工作的计划安排、落实配套和组织实施;各行政村落实具体负责人,负责村庄改造的具体实施;我区还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奖惩制度。保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认真制定方案,细化工作计划。牵头部门和镇共同制订、反复修改村庄改造的实施方案和细化工作计划。改造方案以设计文本为主,详细说明基本概况、改造项目、空间布局、功能结构、配置标准、投资预算等。工作计划包括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时间节点、总结评估和有关建议等内容。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2、广泛宣传发动,村民主动参与。镇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召开村民座谈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发放村民告知书、拉设横幅、开辟宣传栏,向村民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营造良好的氛围。实施方案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将改造主要项目确定为村民参与的内容,村民主动参与修建道路、修建污水排放明沟等工程,主动拆除破旧房屋和违章建筑,发挥了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主体作用。

    3、加强组织协调,因地制宜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从农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出发,因地制宜实施,与交通大学合作,研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质量标准到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工程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组织规范施工;二是时间节点到位。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对各单位、部门所承担的工作和项目排出完成的时间节点,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按质按时完成;三是监督检查到位。加强业务指导和施工质量监督,实行工程建设督理制度和村民自治相结合,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组织统一评审验收。

    4、实行区级报账,加强资金监管。2011年实行了区级财政报账制,把村庄改造专项资金,由镇级报账制改为区级统一报账制,区财政对市、区二级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根据村庄改造招投标合同和村庄改造进展情况,由镇级提出用款申请,区财政部门按工程实施进度直接拨付资金。项目竣工后,统一实行区级验收,区财政还落实中介机构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审计审价,审计审价结果作为办理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

    5、落实管理队伍,建立长效机制。正确处理好集中建设与长效管理的关系。坚持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协调推进,长效管理。行政村制订村规民约,列为文明家庭评比内容。各镇村结合“万人就业公益性岗位”,建立了垃圾收集、宅前屋后保洁、河道和道路清理等管理队伍。

    我区村庄改造虽然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是从数量和分布来看,还比较有限。目前,全区有行政村96个,农户6.86万户。农宅大多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房龄较长,结构老化,村庄村落分散。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农民居住问题,我们觉得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整体规划推进。按照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的要求,以镇为主体,制定实施切合实际的村庄计划,切实提高和改善农业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

    二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长效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加强对社会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行村级日常管理考评,强化农民素质教育,鼓励农户管理好自家的宅前屋后,维护好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