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水产研究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产生日期:2023-11-07      来源: 中共上海市水产研究所委员会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统一部署,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3月2日至3月31日对上海市水产研究所党委(以下简称所(站)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6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所(站)党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本单位整体工作的有力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所(站)水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领导,形成合力

  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所(站)长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精心谋划,压实责任

  2023年6月以来,所(站)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4次,对照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37个问题逐条进行细研深究,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按照分管负责、明确到人的原则,对问题逐一细化,反复讨论后形成所(站)巡察反馈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及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分管领导、牵头部门,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四)持续发力,狠抓落实

  整改过程中,所(站)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工作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带领责任部门聚焦问题,即知即改。所(站)多次通过党委会会议、所务(扩大)会议、专题整改工作会议等,认真传达文件精神、提出巡察整改要求、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推进整改工作进度。2023年7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了专题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扎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五)巩固成果,提质增效

  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所(站)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了整改成果,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7项问题已经整改32项。提出整改措施68条,已经完成63条。已新建制度7项,修订完善制度3项,拟修订和完善1项。

  二、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出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农业农村委党组工作要求存在差距的整改

  1.针对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不充分的问题

  围绕水产科研、技术推广服务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其中集中交流讨论6次),组织为期7天的领导干部读书班,开展主题教育每周述学活动。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广东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创新发展战略、生态文明、推动绿色生产方式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并深入学习、研讨了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的通知》。3名党员领导干部讲授主题教育党课,发挥“头雁效应”。

  2.针对对中央和市委有关渔业发展要求研究不够的问题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中央和市委有关渔业发展要求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持续做好学习研讨。一是及时跟进学习农业农村部以及本市关于渔业发展的有关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等,围绕“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大食物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等方面开展专题研讨3次,主动谋划渔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立足“四个放在”、落实“上海要加快建设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结合所(站)实际,以推进绿色健康养殖、促进水产种业振兴、保障水生生物安全、严控水产品质量安全等为发展方向,集思广益,多方研究,已制定所(站)科研基地三年行动计划,正在研究制定所(站)中期发展规划,计划今年10月前完成,进一步理清发展目标,明确战略布局和工作重点,助力所(站)水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高质量发展。

 3.针对科研创新与核心竞争力不够强,创新转型攻坚克难不够的问题

  对标“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所(站)存在科研力量较分散、整合程度不够高等问题,导致所(站)科技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不够强,针对此问题,一是加强对外交流沟通,努力争取国家级项目。与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东海水产研究所、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6家单位进行调研互动,以增进相互了解,寻找合作机会,助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注重加强团队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各学科相互融合,形成合力,增强科研竞争优势。建立内部联动机制,组织跨部门、跨学科专技人员共同提交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建议书《数字化精准养殖管理及投饲技术开发》。加强对外合作,所(站)与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申报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研发鱼类疫苗。

 4.针对种源研发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深刻认识到自身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相关要求上还存在差距。所(站)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种业振兴等重要论述,立足区域水产特色资源,坚持科技创新,发挥三个科研基地优势,整合建成长三角水生动物活体种质资源库,加快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为实现水产种业振兴贡献力量。一是聚焦品种优良性状,加快育种进程。紧密围绕“长江大保护”战略,依托上海长江口主要经济水生动物人工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一步加快推进重点水产品种的育种进程,已开展1个新品种的申报工作。二是加强保种能力建设。聚焦淀山湖、长江口、杭州湾及东、黄海近岸水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10余个品种的保种技术方案。

  5.针对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推进水产养殖新技术、新模式上还有差距的问题

  所(站)在水产养殖新技术、新模式的前瞻性研究较少,针对此问题,所(站)结合上海地区渔业产业发展需要,引导布局所(站)智能化、信息化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发展,促进渔业现代化科技水平的提升。一是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进一步了解智能化养殖装备领域的最新信息,为加强智能化装备研发与养殖生产实际需求搭建了精准对接平台。举办现代设施渔业专题报告会2次,开展调研交流3次。二是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渔业智慧化、品种选育、养殖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组织科技人员提交了4份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建议书。三是筹划推进基地改造,加快长三角水产种质资源保育中心建设,在建设方案中明确养殖机械化和数字化方案,建立水质在线监测、进排水控制系统、智能投喂系统、自动增氧集中控制系统、养殖设备故障诊断系统等一系列数字化、智能化控制系统,配备机械化捕捞设备、全场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智能化健康养殖,建成集设施化、智能化、信息化为一体的国内领先的水产科研与示范基地。

 6.针对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有减弱趋势,创新性科研成果产出较少的问题

  多措并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一是每年常态化举办学术交流研讨会、青年科技论坛、学术报告会等,提升所(站)科研学术氛围。已组织开展课题研究进展汇报交流会1次、青年科技论坛1次、邀请业内知名专家作现代设施渔业专题学术报告会2次,共计200多人次参与。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次赴郊区水产养殖合作社、公司开展中华绒螯蟹等水产品种的调研交流和技术指导服务,加强科研攻关与养殖生产的交流沟通,以产学研融合的形式,助力协同创新。三是倡导全员科研,鼓励非水产科研和技术推广一线专技人员申报和参与调研、科普、标准预研制等项目,通过到养殖一线的调研,增加对所(站)科研推广工作的直观认识,提高综合能力和水平。

 7.针对科研缺少以“四个面向”为指引的问题导向,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深刻把握“四个面向”,突出问题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水产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一是调整科研学术方向。进一步强化种业振兴、现代设施渔业、水产养殖新模式新技术、水产病毒疫苗、水产养殖环境调控和治理等方面的研究。新品种选育聚焦适合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养殖的种类,对于不符合上海发展方向、不符合行业发展方向的,要果断舍弃。二是加强与区推广站、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等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快长江口特色品种的技术推广,推动长江四鲜之一、名优养殖品种——长吻鮠的本土化健康养殖。三是加快建立适合长三角地区可推广可复制的主推技术和养殖模式。如由所(站)牵头联合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养殖合作社联合申报的中华绒螯蟹“江海21”培育技术,形成特色蟹种养殖模式,已入选农业农村部2023年全国农业主推技术。

 8.针对科研成果转化力度不大,转化率较低,与专项资金投入不成比例的问题

  深刻认识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撑引领本市渔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通过加大科技激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完善科技激励制度建设等举措,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意识,促进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利用好所微信公众号,及时推广所(站)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推动科技人员与养殖合作社、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和服务,签订“五技”服务合同;进一步细化所(站)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措施,强化激励导向,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热情。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6项。二是与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就科技成果挂牌交易的信息发布、交易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座谈交流,加强与技术交易平台的协同联动,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前端”服务,推动所(站)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9.针对发挥科技优势,服务基层、指导一线不够精准的问题

  发挥所(站)科技优势,强化科技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大调研活动,深入市、区、镇三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水产养殖单位和养殖户,认真分析当前制约水产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难点、困境及瓶颈问题,针对调研中收集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已落实建立水产技术推广机构间沟通联络机制、与区、镇进行结对共建、联合区站指导合作社申报项目等多项措施,有力强化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能力建设。二是针对渔业发展新趋势新要求,每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专题培训。2023年已组织开展郊区农民培训师资培训班、南美白对虾体系专题培训、现代设施渔业等各类专题培训3次。

 10.针对科研基地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深刻认识到科研基地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以加强科研基地均衡协同发展为目标,制定《所(站)科研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在加强组织领导和加快人才培养的保障措施方面提出多项纲领性举措:一是推进各科研基地之间专技人员的轮岗轮学、访学交流,二是开展各科研基地人员的统一招聘,实施科研人员的统招共育。三是开展各科研基地项目共立共推,整合各基地科研优势资源,强化项目顶层设计。今年已开展基地间干部交流1人次,访学交流5人次;已开展科研基地博士研究生岗位的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实施育种资源重组;支持青浦科研基地开展项目预研究,引进适合工厂化养殖的新品种。

 11.针对对科研基地存在的问题缺少有效应对举措,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不够的问题

  三个科研基地现状制约科研发展,所(站)主动谋划还不够,针对这个问题,所(站)加强主动谋划,制定《所(站)科研基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持续推进三个科研基地转型发展:一是明确基地转型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实施行动计划的3个行动目标和6个重点行动。三个科研基地建成长三角水生动物活体种质资源库共享平台,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推动产学研联合开发利用。持续推进上海长江口主要经济水生动物人工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创平台开放共享,提升上海地区种源渔业发展的科技水平。加快转变科研基地运行机制,巩固提升水产综合科研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提高推广服务水平。二是针对奉贤科研基地租赁期短、持续性和稳定性欠佳的问题,主动与租赁方对接,延长租赁期至3年。三是加快青浦科研基地升级改造。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加强沟通,召开多次专题推进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作专报5份,初步形成青浦科研基地升级改造方案,加快解决青浦科研基地年久失修、硬件设施落后等制约基地发展的问题。四是积极加强与启东市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尽快推进启东科研基地的整体搬迁工作。

 12.针对深入群众开展思想工作不足的问题

  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群众开展思想工作。一是制定并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和职工退休送退关怀细则,明确谈话情形、频次、要求等,通过落实日常谈话、职务调整谈话等,进一步了解职工群众思想状况,及时积极化解矛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关心关爱。二是根据今年各项制度修订情况,及时更新所(站)制度汇编,并适时通过中层干部培训会等方式,加强制度宣传贯彻,计划12月底前完成。

 13.针对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热情缺少办法的问题

  所(站)对如何营造浓厚干事创业氛围缺少新思路、新方法,针对此问题,一是所(站)领导深入部门开展调研交流每年至少一次,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激发职工干事创业活力。截至目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部门,开展调研交流30次;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组织召开座谈会2次,征求中层干部、支部书记、党员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畅通干部职工意见反馈渠道。二是通过制定《所(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继续鼓励部门按照所(站)科研项目(课题)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课题项目的预研究,增强职工科研动力,已开展4个预研究项目。三是强化传帮带机制,抓好对新进职工的带教工作。通过举办新职工培训会、实地参观、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交流等形式,抓好对新进职工的培训教育,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和所(站)环境。同时,做好新进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对新职工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切实检验新职工入职以来的工作成效,已完成新进职工试用期考核4人。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的整改

  1.针对党委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所(站)党委在有效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还有不足,针对此问题,所(站)党委进一步发挥好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将涉及所(站)发展正确方向、重要决策、促进事业发展方面的议题和内容纳入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畴。召开党委会14次,党政联席会议30次,讨论涉及所(站)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

  2.针对党委发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作用不够明显的问题

  发挥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一肩挑”的优势,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互相促进。一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党建与业务紧密结合。由党委牵头,全体党政领导一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找出破解本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能力建设困境的方法路径,把调研发现的问题转化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形成调研成果转化清单10项,有力提升实际工作效能。二是以党建为引领,组织开展青年科技论坛、渔业科技下乡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青年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三是党建引领聚合力。在所(站)党委积极推动下,奉贤科研基地党支部与金山区1个村级党总支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以水产养殖技术推广为切入点和主抓手,解决当地在水产养殖发展上的难题,充分发挥党员在科研、推广服务工作中的先锋带头作用,推动水产科技创新,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3.针对纪委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有欠缺的问题

  纪委委员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认识到主要原因还是自身思想认识不到位,在今后工作中要切实找准切入点,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在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的作用。一是组织召开4次纪委工作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纪检工作相关理论,研究纪委工作,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开展纪委书记与纪委委员、内审员、纪检员的一对一廉政谈话,共计4人次,进一步传导履责压力、强化廉政提醒,有力提高纪检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在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的作用。纪委委员对项目招投标、干部选拔、人才招聘、科研副产品销售、物品采购等廉政风险较高的重要工作加强监督和分析研判,出席相关会议时,充分发表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所(站)纪委已出具了3份廉政意见,参加了6起非政府采购供应商审议会,全程现场监督人才招聘面试会,督促主办部门在经济项目执行前与经济项目承接方签订《经济项目廉政建设协议书》3份。

 4.针对发挥基层支部纪检干部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强化培训教育,进一步发挥基层支部纪检干部作用。一是举办支部纪检委员培训班,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支部工作使用手册》及所(站)实际,进一步明确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明确纪检信访受理范围,同时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纪检监察相关规定,提升纪检委员的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各支部纪检委员参加所(站)纪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检相关文件规定精神,同时要求支部纪检委员深入自学纪检监察常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切实提升纪检业务知识储备和实际工作能力。

 5.针对班子成员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有欠缺的问题

  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一是强化党风廉政红线意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加强日常廉政提醒,截至目前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已开展15次面对面廉政谈话,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提出廉洁自律、廉洁从业要求,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洁谈话提醒,增强纪律意识,防患于未然。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责任。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摸,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廉政重点工作、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抓好巡视巡察、审计中涉及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问题整改工作。

 6.针对党委委员落实联系点制度不够有力的问题

  严格落实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全面深入开展联系服务工作。党委委员围绕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落实、作用发挥等方面,指导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向党委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经常性参加联系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与联系点党员群众开展谈心谈话,掌握联系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帮助党支部理清工作思路、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量,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支部建设提档升级。党委委员已列席联系点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8次,讲党课3次。

 7.针对有关制度缺失的问题

  进一步建立健全所(站)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梳理现有制度,查漏补缺,已制定《中共上海市水产研究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所(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所(站)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管理办法》《中共上海市水产研究所委员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等。

  8.针对执行参加专家评审类工作审批制度不严的问题

  班子成员深刻反思,进一步严格执行参加专家评审类工作审批制度。一是班子成员集中认真学习《市委农办、市农委关于组织、参加专家评审类等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专家评审类工作审批制度。今年已按要求将信息填写完整的委管领导《参加专家评审类工作审批表》上报干部人事处备案。

 9.针对课题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个别课题经费完成率低的问题

  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和使用的全过程管理,促进项目经费的科学合理规划、合规按时使用,提升科研经费效能。一是针对《超雄罗非鱼的选育及无激素全雄罗非鱼苗种繁育》问题进行即知即改。2023年7月21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该课题利用结余经费开展的后续研究工作进行了专家审议,并对相关结余经费开展了财务内审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的专项审计。二是加强对科研项目立项过程中预算编制的审查。在新制定《所(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科技办、财务科对科研项目立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和预算编制审查。三是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年度申报制。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于每年年底向科技办提交项目年度工作总结,总结需经部门审核签章,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1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针对此问题,所(站)思想上高度重视,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完成2023年的半年盘点工作,并贴上标签,同时做好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二是对已核定报废的但未有效处置的固定资产,目前在做报损流程,已委托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报损处理的固定资产做专项鉴证,计划10月底之前完成报损申请工作。

 11.针对公务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及时化解工作车辆管理不规范可能带来的风险,将启东科研基地所属2辆外牌照工作车辆参照所(站)公务车辆管理,已完成油卡绑定、使用里程和油耗的半年公示,规范了所(站)车辆管理。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

  1.针对党政主要领导对决策议题酝酿、沟通不够充分的问题

  党政主要领导深刻反思在决策议题酝酿、沟通方面存在不充分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坚持带头发扬民主,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一是强化会前沟通酝酿,确保会前对重大议题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流,营造浓厚民主决策氛围。二是在集中决策时,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陈述个人观点,加强决策议题充分酝酿讨论,确保集体领导决策的科学精准。

 2.针对重大事项决策未落实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的问题

  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对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贯彻执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修订)(沪水研委[2021]18号)等规章制度,与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做到讨论充分,决策时逐个表明意见和理由,严格落实好党政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

 3.针对存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针对之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已通过调整岗位设置方案的方式整改完毕。今后所(站)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所(站)岗位设置方案中职数规定配备干部,继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上报审批制度。

  4.针对干部选拔方案报备与执行不一致,推荐人员存在因人设岗倾向的问题

  对于已出现的问题,所(站)从自身角度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强化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干部任用选拔工作。一是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加强对《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的集体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和监督等内容。二是根据相关规定,修订《关于所(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学历、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调整,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今后严格按照编制纪律规定、岗位设置方案和上级批准的干部选用方案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5.针对所(站)干部人才年龄结构比例失衡,中坚力量有断层现象的问题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一是强化科学统筹,制定《所(站)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着力增强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明确干部队伍建设的3个目标和7个措施,力争实现2025年底中层干部队伍平均年龄下降2岁,科级及以上干部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占一定数量,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加大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力度,今年上半年已办理入职手续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7人。

 6.针对人员招聘主动谋划意识不强,拴心留人环境不佳的问题

  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多举措引才留才。一是强化人才招聘主动谋划意识,积极拓宽引才渠道。今年上半年参加上海市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开招聘,通过“上海发布”对外公布博士招聘信息;在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集美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就业信息网、人才招聘类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二是积极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育人才的良好氛围。今年已落实扩大所(站)科技奖励范围、为两名新进博士研究生提供宿舍、举办多场学术交流会和专题培训、推荐职称申报、内部等级晋升等多项措施,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7.针对人才培养重视不够,交流轮岗锻炼较少的情况

  加强人才培养措施,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学习内容。如在新职工培训中加入实地案例教学;举办五四青年论坛、课题研究进展交流会、邀请专家作学术报告会;派员参加各类学术报告会41人次。同时,将干部职工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任用考察、职工考核和岗位晋升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定期开展学习情况检查,确保培训学时达标。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岗位交流和挂职锻炼力度,推动干部多渠道、多岗位锻炼,丰富干部工作阅历。2名中层干部借调至市农业农村委分别参与巡察、主题教育协调指导工作;1名中层干部进行内部岗位交流;2名管理部门干部进行跨部门岗位锻炼;结合支部换届选举,产生3名新任支部书记、5名新任支委。三是加强年轻干部基层实践锻炼。组织业务部门科技人员与基层水产专管员开展“一对一”对接,在服务中加强实践锻炼,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延长新职工下基地锻炼时间,由原来的2周延长到1个月,并明确实习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开展实习鉴定,切实增强锻炼实效性。

 8.针对考核方法不科学、内容不精准的情况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修订所(站)绩效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一是注重差异化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为考核重点,根据中层干部、三类岗位人员分别明确“德能勤绩廉”考核具体内容,突出不同岗位、职务的考核重点。二是优化考核方法。平时考核方法增加工作检查、考勤记录、谈心谈话等考核方法;年度考核办法明确在民主测评、述职评议的基础上,需结合平时考核结果、个人总结和工作实绩开展综合评价,避免简单以分取人。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明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同档次的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干部岗位、职务、级别、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等的依据。并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发挥好平时考核“导向标”的作用。

 9.针对考核激励奖惩措施不完善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奖惩措施。一是完成了《所(站)科技奖励管理办法》的修订。增加了学会、协会类等项目奖励参照依据和范蠡科学技术奖、上海海洋科学技术奖等学会类奖项的奖励办法。补充了科研诚信管理,对“一稿多投”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进行了严惩,即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本年度科技奖励的资格及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及评优评先等资格。二是修订所(站)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形成实施细则,促进所(站)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落实落地,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成果转化动力。

 10.针对个别支部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反映出个别党务干部对基础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业务能力不足。党委未能及时指导各支部进行整改,针对此问题,一是发挥党委督促指导作用,着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6月下旬对7个在职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开展一次检查指导,逐一反馈检查结果,明确整改要求。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等各项党务基础知识培训,指导督促基层党支部不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质量。二是向各党支部发放《党支部工作实用手册》,便于党建干部把学习基层党建知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对标对表做好支部党建工作。

 11.针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障党员发展质量。一是根据市农业农村委直属机关党委《发展党员工作提示》要求,结合所(站)实际,对之前制定的《所(站)支部党员发展工作实务》进行修订,并发放给各党支部。二是结合修订后的《所(站)支部党员发展工作实务》,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发展工作专题培训。三是加强党员发展材料的全面审查,及时查漏补缺,防止各种原因导致的材料疏漏,已完成巡察反馈的个别党员发展材料问题整改工作。

 12.针对激发党员干部学习内生动力缺乏有效手段的问题

  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激发党员学习动力。一是强化督促使用。向各支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使用的通知》,通报各支部近期学习强国抽查情况,明确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强化督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引领人、凝聚人的作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二是持续做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督导工作,将各支部学习强国参与情况作为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支部民主评议结果的参考依据,有力发挥支部书记示范带头作用,抓好党员常态化学习教育。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要求不到位的整改

  1.针对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还有不足的问题

  所(站)积极通过法律途径,持续跟进租赁房收回工作。截至目前,房屋已全部收回,正在为上农交所平台公开招租作准备。但目前仍有9户租赁户欠款未结清,所(站)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租赁户沟通,已收回部分房租,剩余欠款将继续追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

  继续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所(站)中心工作。

 (二)紧盯整改任务,抓好整改落实

  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提高,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继续整改、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定期研究推进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同时,所(站)党委将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短板不足,进一步建立规范工作运行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着力推动所(站)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

 (四)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整改成效

  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以及党中央、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农业农村委党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围绕本市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聚焦水产绿色养殖与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水产新品种选育、新技术新模式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现代设施渔业、科研基地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着力构建一支知农爱农、强农兴农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本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为本市渔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55899500

  电子邮箱:zzrsk265@vip.126.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265号(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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