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产生日期:2023-08-04      来源: 中共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支部委员会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统一部署,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31日对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

收到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支委会立即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从思想根源上认真反思整改问题。中心支委会成员一致认为,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二巡察组对中心为期一个月的巡察,是对中心党支部的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中心支委会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条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问题的整改落实上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中心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打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中心支委会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组长,支部委员、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综合办公室负责配合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日常工作,力求从组织上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不留死角,时刻监督问效,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针对市农业农村委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中心支委会及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研究分析,剖析问题原因,细化整改措施,分解整改任务,2023年1月18日形成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反馈的四个方面的29项问题及细化的具体问题,逐一梳理,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中心支委会牵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杜绝责任不清、任务不明、整改不力的情况发生。2023年1月29日,对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要求,确保每项责任分工更加具体、科学,措施更有可操作性,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提升政治站位,狠抓整改落实

整改过程中,中心支委会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牵头负责29项整改任务,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带领责任科室聚焦问题,即知即改。中心责任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从思想理论学习,到规章制度建立,再到执行跟踪反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全面整改。同时在中心支委会会议、中层干部例会等相关会议上认真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进整改工作进度。2023年2月16日,中心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了专题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提升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4项。提出整改措施64项,已经完成55项。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调整职务等方式组织处理14人。已新建制度5项,修订完善4项,拟修订和完善2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农业农村委党组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方面的整改

1.针对领学促学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中心支委会在领学带学督学、学用转化上不够重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针对此问题,一是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中心组、党员、职工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完善《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学习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带头执行制度,抓好理论学习。二是制定年度计划。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三会一课”计划、年度学术交流计划,按照计划完成规定次数要求。坚持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全面学习领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农业农村委党组工作要求。三是丰富学习形式。中心党支部采用打卡学习强国、聆听专题讲座、观看电教片、使用网络学习平台,举办读书会、专题讨论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学习方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同时,组织安排中心组扩大学习。巡察整改以来,已组织开展中心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中心组扩大学习5次,电影党课1次,学术交流会2次。四是详实记录学习情况。针对“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上海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探索超大城市乡村振兴实现路径》等党中央、市农业农村委决策部署的学习,中心支委会成员充分思考、积极发言,深刻理解工作重点,深入展开研讨交流,并于中心月度工作交流会上进一步部署安排相关工作要求,中心综合办公室详实记录学习、会议情况。五是带头学习理论知识。中心班子成员参加了市市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并在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带头学习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上了一堂题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开创中心事业发展新局面》的党课。

2.针对贯彻落实市农业农村委工作部署有欠缺问题

中心支委会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时核心作用发挥不强,以口头形式、会议形式部署工作居多,未重视部分工作的反馈情况。针对此问题,一是抓制度制定。于2023年3月13日,印发了《公文管理制度》,并在中心中层干部例会、第二季度学术交流会上向中心全体职工宣贯,从源头规范管理,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文件流转时效和公文质量,强化各办文环节的责任落实。二是抓细化部署。对上级来文主要领导要亲自批示、层层部署,在支委会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上进行充分研讨,分管领导要进行专题会议研究细化,重点工作开展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针对业务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中心支委会在中心业务工作发展方向上思考、研究不够全面、深入,未及时形成明确清晰的工作思路。针对此问题,一是全面合理规划中心主责主业。在中心1月份月度例会上,中心支委会与各科室共同谋划、合理规划中心专项预算和科研工作,使检测与科研工作尽量覆盖蔬菜、果品、畜牧、水产等农产品品类,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并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按照工作规划申报2024年预算费用。二是研究讨论中心业务工作发展方向。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结合中心新的岗位设置方案中的主要职能及业务工作重点,深入研究讨论,将中心未来发展方向集中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研究与监测、标准制修订与推广、绿色优质农产品规划发展、审核与管理和品牌培育、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技术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等重要工作上;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中心支委会带队到9个郊区针对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当前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进一步明确中心未来工作思路要放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把农产品安全工作端口前移,从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的品质把控上入手,关注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方面的整改

1.针对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中心支委会对会议分类和“三重一大”的议事决策要求理解不够透彻,对事项的研究讨论不够深入。针对此问题,自巡察反馈以来,中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会议内容分类,“三重一大”事项属支委会会议讨论范畴。2023年起支委会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委员充分进行研讨发言,并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各方意见原样记录在册,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最终意见汇总,会议记录完备。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中心支委会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放松警惕心态,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针对此问题,中心主要领导召集各科室及组织纪检宣传群工委员,分别结合岗位工作职责内容,从对内资金管理,对外服务两方面重新梳理风险防控点,制定个性化条款。综合办公室重点围绕人员招聘、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条款;安全评价科重点围绕仪器设备的采购、计量、维修护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条款;理化分析科重点围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条款;质量技术科重点围绕试剂耗材采购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条款;绿色发展科重点围绕绿色食品受理审查、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条款;体系品牌科重点围绕展会筹备和参展工作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条款;监督指导科重点围绕监管工作劳务费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条款;组织纪检委员重点围绕廉洁从政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条款;宣传群工委员重点围绕工会经费等方面制定个性化条款。召开2023年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根据重新梳理的内容集中签订了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纪律约束。二是纪检委员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意识到纪检工作不扎实的根源在思想上,平时不注重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存在做好人思想,原则性不够强,决心今后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纪检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自学《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等党纪党规,提高理论水平,提升思想认识,发挥纪检监督的主观能动性;落实纪检监督职责,明确纪检监督内容,靠前发挥中心“内哨”作用,自巡察反馈以来,在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的近20项议题中,纪检委员及时对廉政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严格监督,认真履职。

3.针对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中心支委会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有所放松,纪律不够严明,针对此问题,支委会成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上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充分认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长期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严格按规定要求,把好审核关;严格落实科长、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公务接待报销的各层审核把关责任,并加强对各科室成员的教育指导,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位。二是补充专项资金项目财务档案。整理完成2019年起的全部其他项目专项计划书及合同6份、科研项目计划书及合同20份,补充项目编号,移交财务保管,同时在会计报销凭证上增加项目编号,以便溯源管理;同时,相关要求在1月份工作例会上宣贯,2023年起所有其他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计划书封面、资金页、人员页均入会计报销凭证。三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过户等处置管理,中心支委会一直存在畏难情绪,思想上还不够重视,通过本次巡察整改,中心支委会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认真探究有效的整改措施,力争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4.针对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化即时报备制度不到位问题

相关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变化即时报备制度理解不深入,未进行仔细研究。针对此问题,一是班子成员深刻反思,并重新认真学习相关规定。二是2名委管干部已向相关部门上交相关情况说明以及2018年以来个人有关事项变化即时报备表材料。三是在2022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化即时报备的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针对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相关工作未执行审批程序问题

中心已与相关企业主动沟通,发送《关于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的函》,表示不再以中心名义承接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工作,腾出更多精力投入到“新三品一标”工作中。同时,中心要进一步结合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加强对上海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把好上海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6.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细问题

中心支委会在工作规则上研究不深入,细节上不够重视,工作作风有待改进。针对此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有关议事决策规则。再次明确会议分类,人事任免属“三重一大”事项需经支委会会议讨论通过;2023年起,选用规范的会议记录本,并强调会议记录人为参会或列席人员,不得会后让人整理代记,涉及重要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通知到相关科室。二是加强文件管理。制定《公文管理制度》,规范收文、发文、流转、归档等相关要求,强化审核流程,压实科长审核责任,避免出现各类低级错误。对已出现的错误,中心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重新梳理制度,做好制度制修订和宣贯工作。班子带头学习市农业农村委《中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制度,重新修订了中心《科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对中心缺乏的制度进行研究制定,共新制定了5项制度,并向中心全体职工开展宣贯学习,从制度规范上提升中心管理水平;已将旧的党务宣传公示栏拆除,重新设计出党务宣传公示栏,并制作上墙。三是强化档案管理。向相关部门提交2020年18名干部的岗位调整聘用的情况说明并做好相关档案材料归档工作;进一步明确人事文书档案收集、分类、管理要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组织每月定期整理归档人事文书档案,提升文书档案日常管理水平;组织中心人事干部学习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提升人事干部工作能力。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

1.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中心支委会深刻反思在制度执行上存在不够严肃、不够严谨的态度,没有把组织生活上升到一定高度对待。针对此问题,一是认真学习理解并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会前准备工作、会议程序和会后工作的要求,对照检查历次会议召开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开展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心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实施方案,深刻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记录员认真在党支部工作笔记本做好各环节发言记录;中心党小组于2023年3月20日分别召开2022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积极发言,做好记录,党员同志深刻对照检查,重点发现不足,分析原因,做好整改,不再总结成绩。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心支委会、党小组重新学习《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起,将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组织生活的重视,带头执行并严格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保质保量执行好各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绩效工资制度。中心支委会深刻反思,严格依据制度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将问题整改到位。针对职工退出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根据《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免职后执行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扣除前面多发的绩效工资。已于2023年6月将多发的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严格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已出现的问题,中心支委会成员从自身角度深刻反思,全面提升选人用人高度政治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中心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对选人用人的相关制度规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参照《中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党组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重新修订了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材料归档目录》,已完成一人一档的整理工作。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注重工作细节把控,做到程序规范、记录清楚,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解决干部提任前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情况遗留问题。于2023年3月8日,派专人赴当地派出所调查,根据派出所提供的原始户籍内册复印件材料,经中心支委会会议综合分析、集体研判后认定该同志出生日期,同时,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入该同志人事档案。中心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做好“凡提四必”。

3.针对干部队伍配备有缺失问题

根据中心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合理规划内设科室干部队伍。做好日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同时,加快干部培养锻炼使用,继续选派年轻同志去相关单位锻炼。

4.针对编外人员的聘用管理和劳务支出不规范问题

针对编外人员问题,中心支委会存在畏难情绪,好人思想,未及时扛起责任。经过深刻反思,中心支委会决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彻底解决此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推进编外人员吸收解聘进程。三是解决在职职工工作积极性受影响问题。2022年11月-2023年3月,已陆续开展谈心谈话30多人次,了解编内人员所思所想,稳妥解决编外人员退工导致的工作量增加问题;2023年3月30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和激发中心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勇做新时代推动上海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不懈奋斗者。

5.针对支部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中心支委会没有把支部党建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来抓。针对此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照《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清单》,规范发展程序,全面梳理现有发展党员材料,对入党材料及事实核实清楚。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谈话的2名入党申请人,由党支部书记于2022年11月完成补谈,谈话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等内容。督促其他入党申请人提交思想汇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抓好党员发展工作,2022年培养完成1名预备党员接收工作。二是于2023年1月成立退休党小组,推选党小组组长,定期组织召开党小组会。中心党支部活动及时通知退休党员参加,将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纳入党组织日常工作范畴。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要求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1.针对纪检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纪检委员进行深刻反思和剖析,意识到纪检工作不扎实的根源在思想上,平时不注重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存在做好人思想,原则性不够强,决心今后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纪检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自学《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党规,提高理论水平,提升思想认识,发挥纪检监督的主观能动性;落实纪检监督职责,明确纪检监督内容,靠前发挥中心“内哨”作用,自巡察反馈以来,在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的近20项议题中,纪检委员及时对廉政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严格监督,认真履职。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中心支委会深刻反思在制度执行上存在不够严肃、不够严谨的态度,没有把组织生活上升到一定高度对待。针对此问题,中心支委会、党小组重新学习《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起,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组织生活的重视,带头执行并严格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遇到重大事项时间冲突时,及时调整,保质保量执行好各项工作。

3.针对相关固定资产过户问题未整改问题

对于固定资产的过户等处置管理,中心支委会一直存在畏难情绪,思想上还不够重视,通过本次巡察整改,中心支委会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认真探究有效的整改措施,力争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之以恒促整改。将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完成整改和取得阶段性进展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自查,对未完成的整改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持续跟踪管理直至整改完成,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建章立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坚持通过巡察这一政治“体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心党支部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发挥班子整体合力。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强化“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推进支部活动、组织生活等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理论武装、思想淬炼、工作提升、能力发展的过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强化干事担当,推进作风建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巡察整改成果成为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电话:021-59804368

电子邮箱:shnongan@163.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府中路1528弄28号(信封上注明“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邮政编码: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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